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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交出生态环保亮眼成绩单

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优良天数高达347天

时间 : 2021-01-20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作者 : 叶相成     点击 : 次     

  3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PM10与PM2.5平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1641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2020年“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保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成绩催人奋进且来之不易。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夏涛说,这是多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并强力推进的结果,也是十堰各有关部门与各县(市区)通力配合的结果。

  保水质:37个地表水断面达标率为100%

  走进十堰市神定河河长办公室,墙上一块2020年神定河口水质自动监测指标变化趋势图表格外引人注目。

  据了解,这块图表是专门用来记录每天神定河水质监测结果的,从中可以看出,去年全年神定河水质达到或好于Ⅳ类天数超过250天,年均水质达到Ⅳ类。

  神定河是十堰大力整治不达标河流见成效的缩影。2011年,在汇入丹江口库区的12条河流中,十堰市有神定河、泗河、剑河、犟河、官山河5条河流水质不达标。

  这5条不达标河总水量虽不到库区水量的1%,但十堰市却付出了100%的努力,确保“一江清水入库”。

  为啃下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这一“硬骨头”,2012年底以来,十堰市不等不靠,编制出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并将其治理纳入“河长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河长”大刀阔斧地进行整治。

  近8年来,十堰市自筹资金30多亿元开展五河治理,探索建立“截污、清污、减污、治污、控污、管污”综合治理体系,“五河”污水处理能力累计增加至50万吨/日,清除污泥和垃圾561万吨,整治排污口590个,完成河道清淤138公里;建成生态跌水坝16座,建设生态河道130公里;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400多公里。

  十堰市还清理网箱18.2万只,关闭规模化养殖场134家,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耗能企业560家;强力推进十年禁捕,1500艘有证渔船全部上岸拆解,6400多艘“三无”船舶全部分类处置,3000多名渔民全部“洗脚”上岸。

  经过8年持续攻坚,官山河、犟河、剑河已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神定河、泗河消除劣Ⅴ类,达到Ⅳ类,“五河”治理被列入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典型。

  通过努力,丹江口库区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标准,全市37个地表水断面达标率由2015年的88.2%上升为100%,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占97.3%,十堰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提气质:PM10与PM2.5两项指标达国家二级标准

  2020年,十堰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7天,达标率为94.8%;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最好水平。十堰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余宏云表示:“好空气不能靠风刮,十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益于多年来十堰强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组合拳’。”

  十堰市实施大气治理管控第三方巡查制度,坚持365天不间断现场巡查,每日交办,每月通报,使各类大气环境问题无处遁形;

  建立城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机制,每月对城区18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对排名靠前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考核排名末位的乡镇实施约谈曝光;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在城区建设109座空气质量监测微站、30套工地扬尘自动监控系统和道路移动检测装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大气污染管控中的作用;

  推进工业企业废气减排,完成4个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建设、关停两家高排放热电厂;推进双星东风4.0新工厂搬迁优化升级、东风公司所属企业园区搬迁管理;

  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测线59条,累计淘汰老旧车辆2.12万辆,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建档立卡和排放监管;

  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对重点县区乡镇实行驻点督查,将中心城区及周边388平方公里范围设为禁烧区。

  通过努力,2020年十堰市城区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4.1%,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5.3%,连续7年下降,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优良天数达347天,位列全省第三。

  稳土质:1641个行政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这个污水处理站埋在地下,我们组80多户村民的生活污水全部在这里处理达标后流进蓄水池,可用来浇地浇菜、村庄绿化……”走进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高家村一组,村民张某指着村头一座花园式污水处理设施介绍说。

  据了解,2015年以来,十堰市积极争取投入资金12.27亿元,在全市10个县(市、区)164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治理覆盖率达到87.5%,整治力度及成效位居全省前列,整治内容重点包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

  整治过程中,十堰市累计添置垃圾桶约30万个,垃圾中转箱约1万个,垃圾收集清运车辆2000多辆;建设庭院式污水处理设施55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527座,水肥一体化设施507座,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550千米。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还建立了日常监管机制,编制印发《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情况实行季度考核,倒逼问题整改,实现长效管理。

  多年来,十堰市坚持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市累计创成生态乡镇135个、生态村1523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2个,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十堰市还率先在湖北省成功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此外,十堰市还通过开展免费乘公交、环保进课堂、环保“一日游”等一系列实践活动,使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得到增强,目前,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分别达94.94%和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