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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创示范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

时间 : 2022-11-25     来源 : 中国环境     作者 : 牛秋鹏     点击 : 次     

       日前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的第十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上,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环境报记者表示:“经过多年努力,我们终于创建成功,这主要得益于‘三个坚持’,始终坚持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以数字化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始终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十年来,临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路径。

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临朐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相继出台实施一系列政策,逐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2022年,山东省启动“无证明之省”建设。临朐积极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群众跑”变“数据跑”,临朐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为打造“无证明城市”,临朐分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办事清单,形成《临朐县“无证明办事”目录清单》,对涉及临朐分局19项行政事项逐一分析。同时,优化政务服务网事项办事指南,对服务指南中的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吸收青州市、昌乐县、寿光市等地先进经验,逐一核对每个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时限。此外,临朐分局还加强系统操作培训,理论培训的同时做好实战演练,进一步降低群众等待时间。

       临朐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临朐分局此举的真正目的是做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

       近年来,临朐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强化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事权划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目标责任制度,加快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多元治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社会监督举报机制。

       数据显示,临朐公众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达91%,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环境质量、生态人居、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满意程度为93%。

筑牢环境安全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朐以生态安全保障打造绿色核心,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累计优良天数271天,同比增加12天,省控弥河小河圈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一,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90%以上。

       2022年以来,截至目前,临朐空气质量优良率79.9%,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强化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承担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总成绩在16县(市、区)为较好。

       为进一步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源头管控,临朐日前开展自行检测方案、隐患排查档案质量提升、隐患排查台账等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推动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将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落实落细,切实做好源头管理,防范土壤污染风险。

       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临朐分局以提升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质量为抓手,切实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管理。

       此外,临朐还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开展重点监管检查,以台账形式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临朐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多方式结合做到检查无盲区、无死角;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列出问题和整改清单,督促企业做好落实,提升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您好,这里是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审批科,根据您的咨询信息,我们判定您的建设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环评豁免管理是临朐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未纳入管理或明确除外的项目实行豁免管理,坚决执行“名录之外无环评”;对于部分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也实行豁免管理。

       但豁免环评手续不代表豁免环境保护责任。临朐分局对于实行豁免管理的企业,加强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其不从事项目未涉及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工艺。

       在执法过程中,临朐也坚持包容审慎监管。

       日前,临朐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两家企业存在“焊接工序正常生产,1台焊机未正常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该行为均为首次发现。

       依据《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上述行为符合事项清单中生态环境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对上述行为立即整改,对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在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法规实施以“温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行政执法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也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充分考虑实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少对违法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临朐分局主要负责人对记者说。

       十年来,临朐奋力书写美丽中国样本建设的生动实践。新时代新征程上,临朐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抓好“三四七”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开辟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