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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部署今年重点任务,以新气象新作为奋力开新局启新程

时间 : 2023-03-13     来源 : 中国环境APP     作者 : 高岗栓     点击 : 次     

       3月9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闫文斌出席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吉生主持会议。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韦韬对2022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批示、对202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批示,副市长程永平对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批示要求,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增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太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标志性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和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精准管控各类污染源,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多项主要指标创历史最优,省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红”促“生态绿”的招牌越擦越亮;二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以“高水平保护”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成绩越来越好;三是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好生态”提“幸福感”的效果越来越明显。在煤、焦、电常态化增产保供的背景下,我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9,同比下降2.9%,市区优良天数241天,同比增加17天,在168城市排名进位至倒数第九;6个国考断面全部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实现我市自有监测记录以来,全域地表水国控断面首次年度、月均全部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体,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厅党组的高度肯定和通报表扬。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闫文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2023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大压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审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现状和趋势,充分认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长期性,要坚持战略思维,主动将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置于国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宏伟战略中,摆在山西省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和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位置中来考量;要坚持创新思维,以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思路方法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底线思维,提升斗争本领,旗帜鲜明调结构、抓减排,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守住“三条底线”,确保我们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步伐与全市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奋进之年,也是太原市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转型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主线,突出大气环境质量“退倒十”这一目标,持续抓好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两项重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气候投融资”“碳监测”3个试点,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干部作风、项目建设和环境执法四项保障,力争2023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8.2%,PM2.5浓度下降至43µg/m³以下;国考断面稳定达Ⅲ类、省考断面全面稳定达Ⅴ类水体,持续提升汾河(太原段)水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以新气象新作为奋力开新局启新程。

       一是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整体质量。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开展大气污染全年度、全方位、全流程攻坚,全力实施一批重大减排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工地精细化管控,全面深化移动源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提升科技支撑和现代化监管能力,力争实现在168城市“退倒十”目标。

       二是进一步改善水体和土壤环境质量。要开展杨兴河综合治理工程,持续加强重点时段集中排污问题整治,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强化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汾河(太原段)水质,全力巩固、拓展、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果,力保“一泓清水出太原”。

       三是进一步做好国家试点城市项目推进工作。全力做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印发《太原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我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全力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打造气候投融资“太原样板”;全力做好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太原市碳监测评估技术路线。

       四是进一步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和环境执法。统筹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等环境问题整改,协调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以及实战练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紧盯核与辐射和危险废物两个重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守好环境安全防范化解底线。

       五是进一步统筹推进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从深化审批改革、优化行政执法、强化涉企服务、改善生态环境4个方向破题,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绿色创建、绿色出行等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配合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建设。指导配合晋源区、杏花岭区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配合娄烦县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配合完成全市2023年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任务。

       六是进一步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认真开展好“回头看”;坚定不移抓好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狠抓廉政教育和违纪惩戒,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以“说干就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状态和“一根钢钎插到底”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牢“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理念,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勇立潮头、勇争第一,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太原努力奋斗!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运文,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郭亚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栋,传达了批示精神。厅管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局机关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各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