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令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我会与北京今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签署的合作开展“城市LED环境警示宣传屏”项目协议,因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义务和按照约定期限开展项目,我会特提出终止此合作。 自此声明公布之日起,今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再以中华环保联合会名义进行项目的落地、招商、宣传及其相关活动,否则我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方承担。 特此声明 中华环保联合会 |
北京令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我会与北京今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签署的合作开展“城市LED环境警示宣传屏”项目协议,因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义务和按照约定期限开展项目,我会特提出终止此合作。 自此声明公布之日起,今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再以中华环保联合会名义进行项目的落地、招商、宣传及其相关活动,否则我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方承担。 特此声明 中华环保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