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第六期环境法律研习培训班拟于2011年4月13至15日开班。现面向全国招募有志于环保公益事业的律师(事务所),共同推动环境权益维护事业的发展。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环境保护部主管,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合而成的、非盈利性的、全国性的社会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致力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为受到环境污染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救助。
一、工作内容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前往污染案件现场调查和取证;协调环境案件当事各方促使纠纷解决;代理环境污染案件诉讼及执行等环境法律服务工作。
二、志愿律师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律师执业证书。 2.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其成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志愿律师。 3.热心环保,具有愿意投身环境权益维护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4.具备相关的环境法律知识。 5.具有较为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特别是环境侵权案件诉讼代理 经验。
三、志愿律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热心环保事业,具有愿意投身环境维权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环境侵权案件诉讼的经验或者已经设立了与环境侵权诉讼相关的专业部门。
四、申请程序 有意者请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点击下载志愿律师申请表)(点击下载志愿律师事务所申请表),连同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邮寄至我会。 不接受电子材料的申请。 志愿律师申请表需申请者签字,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律所公章。 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申请者,取消申请资格。
五、审核程序 经审核合格的申请者,需参加环境法律研习培训并签署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志愿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正式成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律师事务所),协助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婧 电话:010--51266665-507 传真:010-5123000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100013)
中华环保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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