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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倒危废何以禁难绝?
来源:环境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1月21日 访问次数:

安徽一年两次遭遇重大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化学品案

  中国环境报记者 潘骞 工人日报记者 陈华
  对于2009年岁末发生的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安徽省环保厅和浙江省环保厅近日达成一致处理协议。浙江省东阳民营企业普洛得邦制药公司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利辛两县造成的污染损失及处置费用进行一次性赔偿,总计人民币220万元,其中涡阳县60万元、利辛县160万元。至此,这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终于告一段落。
  参与此次事件全过程处理的安徽省环保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浙江省在事件处理中非常配合,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事件的顺利解决。不过,他同时透露出一定的担忧:“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目前还难以找到十分有效的方法。”
  □亳州跨省倾倒事件妥善处置
  2009年11月底、12月初,来自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某制药厂(即普洛得邦制药公司)1000多桶含有二氯乙烷、甲醇、甲烷等成分的废弃有毒化学危险品被转移到安徽省亳州市境内涡阳、利辛两县倾倒。
  安徽省环保厅组织环境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尽快弄清危险废物的组成成分、性质、污染范围等,组织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将受到污染的土壤、作物等进行收集,与未倾倒的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涡阳、利辛两县政府接到境内发现非法弃置的危险化学品的报告后,立即启动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在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现场废物进行了布点采样,并立即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分析。
  公安、消防部门采取现场保护措施,在现场设立警示牌、拉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看管,防止造成人畜伤害。涡阳、利辛两县先后对现场实施了清理工作。
  由于安徽省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处置迅速,此次事件造成的污染损失基本减小到了最低程度。
  □跨省倾倒事件并非个案
  无独有偶,跨省倾倒的事件在安徽省已经不是第一次。去年5月,安徽省凤阳县也发生过一次浙籍车辆跨省倾倒化工废液事件。
  去年5月22日,一辆挂浙江号牌的解放大货车经过长途跋涉,将化工废液倾倒在凤阳县大溪河镇毛山金矿内,不明成分的液体散发出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严重污染了当地环境,影响了村民生活。当这辆卡车第二次倾倒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现场阻拦,并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了报告。
  安徽省滁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危险废物的化验分析显示,倾倒的化工废液含有烷烃类、烯烃类、芳香烃类、酯类等多种有毒、有害有机化合物,其中苯胺类、吡啶类、氯苯类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录入的危险物质。按照规定,此化工废液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向环境中直接倾倒和排放。
  有业内人士透露,在这一年间发生的两起重大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化学品案之外,在安徽省境内,一些影响较小的异地倾倒危险废物事件也时有发生,“具体数字因当地没有上报而无法统计”。


  □记者观察
                铲断危废倾倒链,环境意识是关键

  去年发生在安徽省境内的两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事件有很多相似点:倾倒方同为浙江籍企业,受害方均在安徽省境内,污染物同为化工废料,肇事方都是利用环保知识缺乏、环境意识淡薄的农民工来具体操作……
  记者认为,贪婪与无知的结合是异地倾倒危险废物难以杜绝的原因。要铲断这条利益链,需要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以使非法企业无机可乘。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企业非常清楚,处理这些危险废物的费用在每吨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不等,而如果运往异地倾倒,处理费用相对就可忽略不计。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企业就把目标锁定在那些缺乏常识的农民工或没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身上,利用农民工挣钱心切的心理,让他们成为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帮凶。
  在凤阳市倾倒事件中,危险废物先由浙江省当地农民工收购,再通过雇用车辆运输至凤阳市,再由凤阳市农民工接收并处理;而亳州倾倒事件更显得荒唐,当地农民工因为“看到装废物的铁桶可以卖钱”,而将“毒垃圾”当成了宝贝。
  据了解,两起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法律惩罚,这当中也包括参与其中的农民工。“这说明,我们还需要在环境保护方面多做宣传,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对此很有感触。
  同时,这两次案件也表现出公众在防治危险废物倾倒中的巨大作用。如果不是群众第一时间报案,案件的发现和处理就不会如此及时有效。
  一般地,人们认为打击危险废物异地转移行为,需要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处置预案及建立跨区域环保、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这两次事件的处置说明这些都是正确且有效的。
  但仅仅靠这些措施还是不够的,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为,还得依靠广大群众。政府应该向群众大力宣传环保知识,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在群众监督的基础上,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群策群防机制来补充政府监督管理的盲点,彻底打消不法企业的侥幸心理,铲断危险废物倾倒链。


  □事件回放
                   亳州跨省危废处理全过程
                                  邢化峰
  2009年12月3日和7日,安徽省亳州市环保局先后接到涡阳县环保局、利辛县环保局关于在辖区内发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的报告。亳州市环保局立即向亳州市政府和安徽省环保厅紧急报告,并当即安排专业人员深入事发现场,协助和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处置及调查取证工作。

    □排查
  1047桶废物多属危险化学品

  经全面排查,在涡阳、利辛县共计发现1047桶危险废物。其中,在涡阳县发现291桶,有10余桶出现泄漏现象,流入涡阳县楚店镇徐大村南侧村公路两侧的沟渠内,公路两侧均为农田;在利辛县发现756桶,有390桶被倾倒在阜涡河汝集段岸边一个预先挖好的池子内,以及王园村与郑寨村之间幸福路两侧的生产沟内,倾倒距离约2000米,事故现场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
  经送样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利辛县与涡阳县境内倾倒的危险废物性状相同,其中均含有三乙基胺、甲硫醇-苯并噻唑、硼酸三甲基脂、磷酸三乙基胺、三甲基苯胺、苯并噻唑、硼酸、甲苯、苯酚、对二氯苯和二甲基苯胺等成分复杂的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多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处置
  395吨危险废物和受污染土壤
  事件引起了安徽省环保厅和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立即采取现场保护措施,设立警示牌、拉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现场看管,防止造成人畜伤害,同时组织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将受污染土壤、作物等进行收集。
  2009年12月6日上午,涡阳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清运工作,共清理291桶危险废物和100余袋受污染土壤,约60吨。
  2009年12月8日上午,利辛县政府组织汝集镇及附近6个乡镇3000人(次)民工和80名预备役战士现场实施清理工作,共清理废物堆放点4处,其中桶装废物366桶,被污染的土壤4500袋,已倾倒出的废液共约335吨。
  2009年12月6日晚6时和12月11日凌晨1时,19车总计395吨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被滁州市超越新兴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运走并进行安全处置。
  □处理
  当事人和受雇农民被拘留

  经当地公安部门审讯得知,这两处危险废物均来自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的一家制药厂(即普洛得邦制药公司)。
  涡阳县境内的倾倒者为楚店镇徐大村村民徐某。利辛县境内的危险废物是由利辛县张村镇任营村在外务工村民任某,伙同河南籍民工高某,从浙江运到亳州市。任某之后又将拉往利辛境内的7车物品,承包给了汝集镇郑寨村村民杨某,由他负责找人倾倒。
  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依法立案查处;受雇的4位当地农民,也已被治安拘留。

    □后续
  环境保护部调查,水体闸坝拦截

  2009年12月18日上午,环境保护部调查组先后赶赴涡阳县楚店镇、利辛县汝集镇,对危险废物倾倒点的现场环境、善后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查看核实。当天下午,调查组分别听取了亳州市政府及涡阳、利辛两县政府对事件发生及处理处置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当地公安机关对案件侦破情况的介绍。
  目前,鉴于利辛县阜涡河(受污染河段长达10公里,水量高达11万立方米)水样中已出现甲硫醇-苯并噻唑、3-乙基苯并噻唑-硫醇。安徽省环保厅已要求利辛县政府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在阜涡河下游拦坝阻止河水下流,在河边设立警戒,防止人畜饮用,并要求亳州市环境监测站定期沿河布点采样监测,及时跟踪污染物质变化情况。现在,利辛县政府已对污染水体进行闸坝拦截,拟请专家,研究对策,制定妥善处理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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