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开展2013年环境监察专项稽查交叉抽查工作_中华环保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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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开展2013年环境监察专项稽查交叉抽查工作

 

  按照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要求,2013年12月23日至28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临沂、聊城、滨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骨干,对济南、青岛、东营、济宁、威海、德州6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进行了交叉抽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各市环保局2013年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开展情况、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个案稽查情况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个案稽查情况。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市环保局工作情况介绍,抽查了各市今年制作的4份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稽查档案和2份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稽查档案,共对12家工业污染源进行了现场验证,依照《专项稽查工作评估表》,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分。

  从检查的情况看,6市环保局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标准要求,突出重点,建章立制,有效推动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的开展。6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考核平均得分90分。但通过建立交叉抽查也发现,部分市环保局存在档案建立不规范、现场核实不相符等问题,稽查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查组分别向6市环保局反馈了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自2012年全面开展以来,有效地推动了市、县级环境监察机构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标准和程序开展污染源现场监察、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全面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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