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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评给“公众参与”上了堂什么课?

  “责任推卸”这个现象,体现在环保界,就叫“污染转移”;发生在教育界,就叫“希望寄托在孩子们那里”;移植到政府部门那,就是他们最喜欢说的“这事儿需要部门联动,光我们一个部门不行”;呈现在社会传统话语中,就是“光靠我们可不行,需要提高公众意识,让全社会的人都来关注才可能解决”。

  而国家环境部准备推动“规划环评”立法的时候,据说是要狠狠地把公众参与给掺杂入每一个环节的,可惜,在与其他部门的“博弈”中,聪明地把“公众参与”当成了交易筹码,一步步地退让,最后,让公众参与无处存身,让环境保护部再次成为环保事业中的孤家寡人。

  而民间环保组织——像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家园、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守望家园这些机构,也有意思,他们可不是些不识时务的主,一看到国务院法制办居然把“规划环评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他们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行动起来,一定要赶在4月28日之前(也就是今天),提出自己的意见。

  因此这几天,他们个个都非常的繁忙,有些人提意见的办法仍旧偏向于笼统,以为向演讲那样发表几句高调,就能够力挽颓势,让观点随风远扬;有些人则聪明一些人,开始逐条逐句地分析,给出意见,提出修正方案。

  而偏偏在这个时候,4月26日和27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在北京举办了一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国际研讨会”,这场会真是热闹,几乎全国有效些的环保组织负责人都来了,没来的也派出了优秀代表。大家可都不闲着,开会的时候听,茶歇的时候就讨论,吃饭时还在互相辩论,而回到宾馆,就更是投入,联合签名,订正词句,提供观点,反正个个是都“参与”的很到位。

  看来,许多环保组织已经很清楚,在这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是环境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也正在理解一个词:其实公众不是指其他人,而是所有的人;不是指别人,就是指自己。在我们列出“群众”、“公众”、“社会”这些通用词语的时候,经常把自己置身事外。官员们会这样,学者们会这样,企业家们会这样,受到伤害的人会这样,而环保组织、公益组织、媒体、法律,似乎也有意无意地把自己摘择出“公众”之外。结果,公众来公众去,都是别人的事,都是“他人的血”,都是“路人”,都是自己所在的坛坛罐罐、圈圈线线之外的人。

  与“责任推卸”紧密相伴、相依相生的枝条是“自我封闭”。诗歌,大概是只能在诗人圈子里面谈的;环保,当然也只能有了入场券的人聊;而有意思的思想,显然也要与经过了同样思想格式化的人探讨,公众是无缘接听,不堪领会,甚至没有权利涉足的。结果,一年到头,每个人都只在本领域范围内自我愉悦和自我麻醉,真正的问题一点都不解决,真正的现象一点都不去发现,真正的作品一件都没完成。

  这几年,一些为公共利益而奔波,而流汗,而呕血掏心,而披肝沥胆的人,确实值得我们敬佩,他们是真正地把个人自私剔出了生命的目标之外,把公众的利益抬举到了身体的前端。他们不仅看到了公益、慈善与环保的重要,更看到了人类尊严的重要,嗅探到了和平时代人类思想升华的路径。他们不仅大声疾呼涉及公众利益的事要让公众来参与,他们更是把个人的生命的那些零件,一件件地投舍出来,勇于把自己当成公众,勇于把自己彻底进贡给谋取公众利益的每一滴甘霖。有时候,当我们头偶尔飘荡几滴雨露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察觉,是这些人的生命,化成了凝聚雨露的内核。

  可惜,更多的人,还是沉迷在“公众参与”的责任推卸中,以为公众参与,是政府的事,是公益组织的事,是别人的事,是利益相关方的事,是全社会的事,每一个人的事,就是“不是我的事”。在“规划环评”处处给“公众参与”设卡立关,一门心思要把公众推出“环境保护事业的参与者”之外的时候,身为公众的你,能够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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