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立法要避免行政部门揽权
时间:2009-05-26 20:00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点击:次
为了避免环保领域这种“争权而不负责”的现象,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毛如柏称,在今后立法过程中,应注重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权利与责任的平衡,即赋予行政部门什么样的权利,理应规定其相应的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法定,责任法定,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受罚的机制,使权利与责任相一致。 (责任编辑:admin) |
为了避免环保领域这种“争权而不负责”的现象,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毛如柏称,在今后立法过程中,应注重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权利与责任的平衡,即赋予行政部门什么样的权利,理应规定其相应的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法定,责任法定,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受罚的机制,使权利与责任相一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