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时间:2013-09-13 19:00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点击:次
人民网北京9月12日电(杨翼)日前,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中明确指出,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