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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土壤恶臭污染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团体标准通过立项评审

时间 : 2022-03-16     来源 : 未知     作者 : gyy     点击 : 次     

      近年来,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常州毒地”、“嘉阅滨江农药厂楼盘”、“北京阿苏卫填埋场”等事件中均暴露出较为严重的恶臭污染问题。另外,在场地修复过程中,也常常因恶臭污染物逸散引起周边居民投诉。在污染场地被修复后,土壤中释放的恶臭物质含量和影响也不容忽视,其浓度高低会直接影响公众对修复效果的判断。因此,在场地修复过程中和修复后,均应考虑恶臭污染的影响。

      日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22年3月1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由清华大学和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污染场地土壤恶臭污染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经专家组评审,一致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立项报批。


      会议邀请同济大学教授羌宁(专家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谷庆宝、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教授级高工姚珏君、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李伟芳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郑国砥等五位行业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进行了立项审查。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王统海出席会议并致辞,清华大学、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等参与单位以及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助理吴克食等参加会议,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技术推广与应用事业部罗春辉主持会议。
      
      会议期间,标准承担单位清华大学特别研究员席劲瑛围绕恶臭污染风险评价方法就标准的立项起草和编制背景、目的及意义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介绍了污染场地恶臭污染风险评估过程的科研基础、新技术开发应用情况以及标准应用前景等内容。与会专家围绕立项标准进行深入而充分的讨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审查组专家听取了完整汇报后,一致认同编制组单位从弥补现有标准缺失、促进行业科学发展角度提出标准编制的立意,专家组长羌宁教授高度肯定了清华大学针对恶臭污染风险评价方法、恶臭通量测定方法所做的前期研究成果。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审查组经质询和讨论形成意见与建议(部分意见摘录如下):1.建议按照目前对于风险术语的常规定义及恶臭污染的特点,对标准名称进行酌情修改;2.建议与已有标准体系相协调;3.进一步梳理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立项报批。
      为期半天的立项评审会气氛热烈融洽,成效显著,理清了标准的工作思路,指明了标准的应用前景:
      1. 推动我国在污染场地恶臭污染风险评估领域的研究进程,填补我国关于特殊场地评估、风险评估质量控制、风险评估结果不确定性评价等方面的空白,为本领域在未来的持续创新提供有效的支撑。
      2. 能够聚焦场地恶臭污染问题,为不同场地提供差异化的解决方案,在调查评估成本、管理成本与昂贵的修复治理成本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3. 保障污染场地的安全利用,防止二次污染,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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