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1-04-01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中华环保联合会第六届志愿律师环境法律研习班将于2011年4月13-15日在北京举办。
随着我国当前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和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长,环境纠纷及环境案件也日益增多。环境保护领域对律师的需求正在逐步的显现出来。律师,作为社会的法律工作者,相应地,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可以在更宽广的领域和更深的层面上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该环境法律研习班是中华环保联合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旨在提高广大律师环境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平台,现已成功举办五届。
本次研习班将邀请全国人大、最高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保护部、中国政法大学等从事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法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学者授课。同时,还就律师办理环境案件的技巧进行专项训练。 培训共计24课时。
研习班的培训对象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和志愿律师事务所的选派代表,经考核合格后,将为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中华环保联合会将会积极联络志愿律师和志愿律师事务所,在今后的环境法制研究和环境案件援助工作中展开进一步的合作。
培训班报名及报道程序:
1.已申请我会志愿律师(所)的律师和律所代表,请联系我会确认是否到京参加培训(名单附后。一名律所仅限一名律师代表参加)。联系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2日。
2.经过确认的外地律师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执业证(律所代表出具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于2011年4月12日(15:00—18:00)集中办理报道手续。参加培训的北京市内律师和律所代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执业证(律所代表出具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于2011年4月13日(8:00—8:20)集中办理报道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3.我会往届的志愿律师事务所可选派一名代表参加培训(参加过我会培训的除外),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报名。联系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2日。报道程序同上。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免交资料费和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外地培训学员自理往返差旅费,北京市内学员不安排住宿。
培训时间:2011年4月13—15日,共三天。
报道、培训地点:北京国谊宾馆(宾馆问询电话:010-68316611)
培训事务联系人: 宋婧 联系电话: 010-51266665-507
中华环保联合会
环境法律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培训学员及律所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律所
1 赵华 女 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
2 张永奇 男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3 韩冰 男 广东凯通律师事务所
4 柳雅琼 女 甘肃元成彤律师事务所
5 郑桥 男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6 付熙 男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7 王春燕 女 北京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8 周广俊 男 北京信达力律师事务所
9 肖良林 男 北京信达力律师事务所
10 王培喜 男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
11 严桂琴 女 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
12 王东林 男 北京建诚律师事务所
13 高翠平 女 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
14 孔肇贤 男 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
15 王晶晶 女 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
16 薛晓琴 女 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
17 白秀艳 女 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
18 付大伟 男 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
19 宋云苍 男 云南李世敏律师事务所
20 李华伟 男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
21 廖志青 男 江西人民律师事务所
22 张克峰 男 河北张克峰律师事务所
23 王继武 男 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
24 李君友 男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25 张峰 男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26 杨家永 男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27 胡建新 男 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
1 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
2 甘肃元成彤律师事务所
3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4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5 湖北中易律师事务所
6 山东云江律师事务所
7 河北张克峰律师事务所
8 江西人民律师事务所
9 甘肃贺文龙律师事务所
10 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