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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在京隆重召开

时间 : 2012-06-29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628-29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开幕式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主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致开幕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贵州省高院人民法院院长张春林、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最高人民法院理论办主任孙佑海环境保护部政法司副司长别涛、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潘剑锋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曾晓东的致辞在充分肯定首届环境司法论坛的成功举办同时,指出本次论坛的重要时代意义:进一步呼唤全社会对环境司法的重视,进一步调动司法机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总结经验,开创环境能动司法的新局面;进一步促进立法、司法、执法的有机衔接,形成环境保护多管齐下的格局;进一步促进和影响地方政府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曾晓东表示,中国严峻的环境形势和日益增多的环境案件是必须直面的现实,司法作为法治的重要环节和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对于惩治污染行为,救济污染受害者、保护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过去几年的环境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都充分认识到以司法手段保护环境的紧迫性、必要性和有效性,作出了很多积极行动。通过设置环境法庭集中受理环境纠纷的形式进一步适应了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满足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需要;通过审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害百姓环境权益等案件,有效地保护当地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以及珍贵野生动植物,维护了社会稳定。这些都充分证明:在环境保护中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体现,是符合人民意愿的,是推动社会进步的。

 

此次论坛采用高端讲坛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为三个专题论坛。来自国家司法机关领导、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各级法院相关庭负责人、国内外著名环境法学家、民法、诉讼法、刑法、行政法专家、环保法庭法官、律师、新闻媒体代表及其他特邀代表近200人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与能动司法”,“环境能动司法的现状与问题”、“环境能动司法的完善和展望”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从理论基础、案例实践、未来发展三方面探究环保法庭的生命力,推进环境司法体系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