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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双鸭山市申请建立湿地示范基地的考察的建议

时间 : 2012-11-10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根据“中国·双鸭山东北亚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论坛”会议精神,以及“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全国湿地保护示范基地的请示”(双政呈〔2012〕80号),11月4日-6日,我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率考察组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对当地湿地保护工作进行考察调研。黑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北松,双鸭山市市长武凤呈,市委常委、秘书长张振伟,副市长唐丽华、孙波,双鸭山市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考察组首先听取了唐丽华副市长及其下属三个县负责人对双鸭山市湿地保护工作的汇报,随后赴宝清县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贤县安邦河湿地公园现场考察。


  双鸭山市湿地总面积48.5万公顷,占市域面积(2.2万平方公里)的22%。共有湿地自然保护区9处(国家级4处、省级4处),市属保护区总面积12.2万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9万公顷,缓冲区面积2.6万公顷,实验区面积4.7公顷。各湿地群具有较高的典型性、稀有性、多样性和自然性,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繁殖的理想场所,称为“湿地之都”,是三江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详细听取了双鸭山市关于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汇报以及现场考察后,考察组与双鸭山市相关领导围绕湿地保护工作召开座谈会交流意见。会上,曾晓东对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在湿地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在湿地保护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湿地保护与双鸭山经济发展统筹并重,实行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管理;依法保护,退田还湿;加大投入,做好基础建设;以科技为支撑,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发湿地功能;尤其是生态湿地旅游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座谈中考察组建议:双鸭山市进一步提升对湿地保护与建设重要性、现实性、功能性和价值作用的认识,发挥湿地多功能的作用,树立全局的湿地保护思想观念,加强科学规划,提高湿地生态的保护标准,处理好湿地与农田价值平衡关系、湿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关系,进一步研究如何发挥湿地功能,推动农业经济、旅游经济、工贸经济的发展,带动人居环境的改善,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建设;建议进一步总结双鸭山市湿地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形成材料报送国家相关部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湿地保护》法律,完善湿地保护条例、法规;建议以双鸭山湿地为依托,率先成立国家级湿地研究机构,加强湿地保护建设与开发,发挥湿地功能,成为 “湿地之都”。


  通过对双鸭山市湿地的现场考察以及查阅相关资料,考察组认为双鸭山市在湿地保护工作中成效显著,经验、做法值得推广,拟同意在双鸭山市建立湿地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