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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我会律师函作出回应

时间 : 2013-02-20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13年1月15日,我会针对前期调研发现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污向其发送律师函(见附件),要求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


  2013年2月1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东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我会律师函作出回应,回函中表示:该单位已将上游污水泵站出口完全封堵,已不接受进水也不外排,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向自治区环保厅和环保局提交了开展调试运行工作的申请,待手续完善后,再开始试生产运行工作,我会将持续关注该单位整改情况。


  附件:
  1、我会律师函
  


  


  

2、企业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