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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对三家排放严重超标的“国控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时间 : 2016-12-28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据环境保护部15日发布,从12月16日起至21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发生今年入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出现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北京、天津、石家庄等23个城市启动红色预警,9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
      连日的雾霾天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然而,环保部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一些企业仍顶风作案,其中,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总厂雁南热电厂、 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等多家企业在环保部定期向社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连续三个季度榜上有名。为此,环保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我会的工作人员调查时发现,依据环保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数据,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总厂雁南热电厂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期间,长期超标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经初步分析统计,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的近两年时间里,被告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天数高达82%。相同时期内,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天数则高达97%。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在2015年6月至 2016年10月期间生产经营时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天数亦高达93%,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的大气质量。
      据了解,烟尘包括燃料的灰份、煤颗粒、油滴以及高温裂解产物等,是多种有毒物质的混合体。二氧化硫在大气中会氧化成为硫酸盐气溶胶,是环境酸化的重要前驱物,二氧化硫与大气中的烟尘还有协同作用。氮氧化物与空气中的水或其他污染物结合会转化成硫酸盐等盐类,甚至在一定条件下能产生光化学烟雾污染。上述污染物是雾霾产生的重要污染源之一,长期、高倍率的超标排放对环境容量的损害极大,对相关地区不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危害,给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
      我会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的胜诉方,积累了成功的大气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经验,获得中央电视台201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于2016年12月27日对上述三家企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上述企业立即停止侵害,采取切实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承担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在所在地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承担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专家费、评估鉴定费等合理费用。对其他的超标排放企业,我会将继续关注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