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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联合会:发挥公众参与环保的先锋队和桥梁作用

时间 : 2017-03-13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 大家如果注意的话,新环保法增加了一个专章,专门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内容。作为一个配套措施,我们在2015年出台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并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在全国也建立了一些公众参与的示范试点。”

      浙江省环保联合会

      3月9日,环保部陈吉宁部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答记者问时用较大篇幅介绍了环境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工作,首次明确提出将环保的宣传教育作为环保工作的核心工作,指出提高环保公众的参与度是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要支持和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地参与环保工作。陈部长的讲话既表明了环保部门的立场,又为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面。作为环保非政府组织,要落实好陈部长的讲话精神,对接环保部门的中心工作,在开展宣传教育、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规划与决策、环境公益诉讼和提升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先锋队和桥梁作用。具体要把握专业性、创出品牌性、体现建设性。

      专业性就是要有专业的技术支撑,项目产出质量要高,要对标行业一流,这其中人是关键因素,我们要思考如何吸引一流的人才加入到非政府组织中来,通过专业性来为机构吸引资源、募集资金,实现机构发展的良性循环;

      品牌性就是要围绕机构知名度展开,要有几件能叫得响的项目和成果,要通过做事情的专业性来打造品牌,要根据机构的愿景做好顶层设计,有步骤、有重点地培育品牌,要所有为,有所不为;

      建设性就是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有操作性、可行性,要有科学依托,立场客观公正,行动专业理性,要善于跟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协商对话,包括跟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真正当好环境公共利益的守望者和代言人的角色。

      环境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公共话题,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环保非政府组织在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大有可为。
 
(作者虞伟,系浙江省环保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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