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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阴霾天”机动车应急减排具体方案

时间 : 2014-01-22     来源 :     作者 :     点击 : 次     

原标题:广州出台“阴霾天”机动车应急减排具体方案

东山口车龙加雾霾 郑迅 摄(资料图片)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穗府办〔2013〕47号)有关要求,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机动车应急减排工作方案》,广州市空气严重污染,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全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外地车也受限。

  将提前一天告知限行措施

  方案提出,当广州市环境空气出现严重污染,市政府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将在全市范围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同时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限行对象包括广州籍汽车和外地籍汽车。

  当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在广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汽车按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即车牌号码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汽车,只能在日期为单数的日子里上路行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2、4、6、8、0的汽车,只能在日期为双数的日子里上路行驶。

  公众可以在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前一天获得相关信息,当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机动车限行措施将在公告发布后的第二天上午6时开始执行。

  公车停驶要报监察部门备案

  当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30%的公务车进行封存,封存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剩余70%的公务车与其他车辆一样实行单双号限行,公务车总停驶比例为65%。当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20%的公务车进行封存,封存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另外,如省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的公务车封存比例高于广州规定的比例,将执行省应急预案的规定。

  根据市监察部门要求,广州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制定公务车停驶预案,分别建立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封存车辆清单并报市监察部门备案。一旦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各单位按照清单立即封存相关车辆,在应急响应期间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