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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奏响绿色发展“合奏曲”

时间 : 2023-06-09     来源 : 中国环境APP     作者 : 孙秀英 周晓梦     点击 : 次     

       今年是海南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5周年。5年来,海南像保护眼睛一样,倍加珍惜、精心呵护一方生态环境,成为铭刻心中的“国之大者”。

       生态环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阵地的主力军,海南省生态环境铁军扛起责任担当,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新步伐,不断推进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奏响绿色发展“合奏曲”。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故事,如何演绎?海南在点滴成效中寻找答案。



海南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一瞥

聚焦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8,17,16,13,13,12——这组数字,分别对应的是2017年至2022年海南省PM2.5年均浓度值。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聚焦重点大气污染源,靶向施治,从而不断打赢蓝天保卫战。

       破题、解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拓,在“水气土”三大领域多管齐下——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7%,包括PM2.5在内的5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五年来持续保持优级水平。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保持80以上,生态环境状况等级持续为优级。

       守住青山,方能换来“金山”。这个底线是海南的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为此,海南动真碰硬攻坚,以专项整改和督察整改为抓手,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联动,啃下一批“硬骨头”,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上取得显著进展。

       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完成率100%,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到期完成率100%,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到期完成率100%。

       一份份颇具分量的成绩单背后,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有力决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长久恒心。

久久为功:加强环保法规建设

       绿色发展理念,需要绿色践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如是提到。

       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映照着看海南生态问题的丰富视角。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以来,海南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学习贯彻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生态环境保护专章的相关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海南省密集制(修)订一系列的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和不断完善的制度措施,将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这五年,海南省共制(修)订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32件,覆盖多个生态文明细分领域。其中,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生态补偿条例、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多项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以“禁塑”为例,为系统有序推进“禁塑”工作,海南省颁布了国内第一部“禁塑”地方性法规——2020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海南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谋划《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配套立法。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规定》《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规定》《海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海南  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规定》《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5项生态环境保护配套法规列入2022—2025年立法规划项目。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已出台。

       “今年我们拟起草制定《海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上不断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因海而兴:推动“美丽海湾”建设



海南积极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从宏观到微观、从水到土、从山林到海洋……海南生态持续焕发活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因海而生、因海而兴的海南省,有关“美丽海湾”的故事正在娓娓道来。

       今年年初,海南省发布《关于加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协同推进海南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构建“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格局。

       根据要求,2025年底前,美丽海湾建设稳步推进,完成《海南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海南美丽海湾建设,全省海湾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亲海空间环境质量和服务品质明显改善,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美丽海湾’创建工作是陆海统筹,入海污染物防治,提升湾区环境质量和公众亲海体验的重要抓手。”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环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海南省海洋海湾自然资源丰富,有待积极开发和宣传,加强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海湾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如何铺就“美丽海湾”的新画卷?海南省不断唤醒海湾湾区活力,致力打造滨海经济版图上“耀眼的皇冠”。

       明确“标尺”——当前,正修订完善《海南省美丽海湾创建考核标准》《海南省美丽海湾建设省级优秀案例评审标准》;摸清情况,精准施策——通过对文昌、海口、琼海、昌江等地开展省级“美丽海湾”建设指导帮扶工作,形成“美丽海湾”调研报告。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督导各市县做好“一湾一策”方案编制;组织迎接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审现场核查(海口湾、三亚湾),开展省级“美丽海湾”创建和省级优秀案例评审工作。

       青山不老,绿水长流。建设海南自贸港,始终贯穿着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推动生态的“高颜值”转化为发展的“高质量”,不断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