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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水、大气、土壤三项污染防治资金631亿元

时间 : 2024-03-08     来源 : 中国环境APP     作者 : 谢佳沥     点击 : 次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2023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2023年,财政部门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深化改革,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和有力政策支撑,持续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着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30亿元,强化对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投入,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地方加快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2023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5.5%,在不利气候条件增多情况下,空气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257亿元,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支持地方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延长黄河流域试点奖补政策至2025年。全年协调推动新建立黄河干流(甘宁段)等6个跨省机制,续签新安江等4个流域机制。2023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0.7%,同比持平。

       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4亿元,以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为重点支持开展源头防控和治理,有效防范土壤污染传输风险。2023年,全国土壤环境风险持续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二是系统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下达资金142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将青海湟水流域、河北白洋淀上游流域、吉林鸭绿江重要源流区、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等7个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十四五”以来,已累计支持项目27个,全面覆盖国家“三区四带”核心重点生态区。

       安排资金30亿元,扎实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择优选拔山西临汾黄河重点生态区等18个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状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

       下达资金40亿元,择优选拔福建莆田等16个项目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中央财政安排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1028亿元,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对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激励,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发挥税收激励约束作用。落实好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税共治”的绿色税制体系。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降低风力发电机部分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关税,落实好“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

       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健全。优化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机制,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运营,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能源领域产业结构转型持续推进。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非常规天然气增产上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引领各多边开发银行,加大对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政策及投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全球环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资金议题谈判,深度参与国际气候环境资金机制治理并加强战略引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支持能源转型、能效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工作。

       对地方财政部门督促指导更加有力。推动各地财政部门落实支持“双碳”工作要求,积极制定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政策措施,构建起政策工具丰富、支出方向明确、覆盖层级全面的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梳理总结地方财政支持“双碳”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国推广,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地区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