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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出炉

时间 : 2024-03-14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作者 : 禹军 张雅京     点击 : 次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是强化美丽中国科技支撑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近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方向和保障措施,对新时期加强低碳技术应用推广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对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快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促进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内在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总体部署,明确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向,提出要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要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科技工作会议也将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作为重要举措推进落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再次强调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扎实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重要性。科技创新已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是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变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应用推广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二)加快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是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驱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强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进低碳技术示范效应及产业化应用水平的全面提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关键驱动。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系统治理思路,全链条推进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应用,打破传统高消耗、高排放技术锁定和路径依赖,推动园区、企业采用环境友好型新技术、新工艺,完成旧有工艺的提标改造,进而产生碳减排的效益,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步骤。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要经历研发、示范和推广三个阶段。2016年—2022年我国在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发明专利授权中的占比达到31.9%,年均增速达到12.5%,高于全球2.5%的整体水平,虽然我国有关技术和产业在国际上初步形成比较优势,但整体在低碳技术成果价值的转化增值方面仍有较大改善空间,从“书架”走向“货架”的中间环节仍相对薄弱。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更加迫切需要成熟完善的推广转化路径,推动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实现高水平低碳科技自立自强。

       (三)推动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是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重要保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我国一直以来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国绿色低碳创新规模持续增长,绿色低碳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蓬勃发展,工业园区走向绿色低碳化发展。随着“双碳”战略的实施,地方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技术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大量释放,各地探索了多样化的低碳转型发展路径,以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为产业转型的抓手,地方绿色低碳产业也迎来了迅猛的发展。加强低碳技术成果推广转化工作,可为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综合解决方案和科学治理模式,为“双碳”目标实现和美丽中国建设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加快构建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科技保障。

二、《方案》明确低碳技术系统征集推广重点方向

       《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聚焦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需求,重点征集推广兼顾创新前沿与市场应用的低碳技术,既包含了代表科技创新方向的前瞻性示范类技术,也纳入了符合市场需求的降碳效果显著、经济节约、可规模化应用成熟度较高的推广类技术。《方案》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央地联动、部门协同的方式,多批次、动态化、常态化筛选推广降碳空间大和投资潜力大的示范类低碳技术,充分发挥市场在低碳技术研发与市场化、产业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转化示范建设,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低碳技术转化模式和推广路径,增强了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园区等社会各界开展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信心。

       《方案》以低碳技术创新驱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形成全面覆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关键领域和源头治理、过程监测、末端治理、储碳固碳等关键环节的15类技术领域的系统化低碳技术征集推广体系。《方案》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非二氧化碳减排等国家战略需要,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氢能、能源互联网、甲烷减排、氢氟碳化物回收捕获和转化、数智赋能等低碳技术体系。从长期看,将有力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要和绿色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需求,推动技术供给侧和应用需求侧有效、精准对接。

       同时,《方案》明确了2025年第五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的主要目标,并提出了到2030年在全国形成系统化、全景式的低碳技术图谱的长期目标和实施路线,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技术路径更加清晰,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模式更加明确。

三、《方案》提出了低碳技术推广的有力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了强化低碳技术推广保障措施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低碳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机制保障。《方案》进一步健全优化低碳技术示范推广、量化评估、专家遴选和评审工作机制,通过进一步加强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全链条要素保障,切实提升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资源要素的流动效率,大力推进低碳技术应用推广。《方案》提出,要积极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采用线上线下联动形式支持技术推广,通过低碳技术成果转化载体建设,协同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通过探索“园区+企业”“应用场景+技术”双向互动的低碳技术转化应用模式,增强低碳技术示范效果,为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找出口、通路径,因地制宜开展系统性、区域性低碳技术应用示范,并通过与低碳城市、投融资试点等试点协同建设方式多方联动保障低碳技术推广需求。

       二是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强化对低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政策,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和绿色发展。《方案》一方面加大政策性引导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低碳技术应用项目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方法学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鼓励技术纳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和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另一方面,协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银行加强对采用目录内低碳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的支持,同时,支持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用于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并鼓励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将低碳技术应用项目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更好发挥财政引导和金融支持低碳技术应用推广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国内外低碳技术推介。《方案》积极落实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明确了央地联动的低碳技术推广模式,通过加强部门与地方联动、国内与国际交流,形成国内国际双向循环互促合力,推动低碳技术稳步有序推广。同时,《方案》要求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的国际宣传力度,通过推动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进低碳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宣传与应用,深化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国际经验交流与务实合作,加快推动我国低碳技术“走出去”,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以高水平科技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