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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以法治刚性保障营商环境

时间 : 2024-04-19     来源 : 中国环境APP     作者 : 刘莉娅     点击 : 次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新突破,有力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北省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法治刚性保障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法治红利”看得到、摸得着,持续打造生态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探索“首单免罚”“轻违免罚”等柔性执法举措,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通过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政策,依法适用行政案件“首违不罚”“轻微不罚”,鼓励违法企业自行纠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在项目建设、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排污信息公开、排污许可管理等10个方面,对存在初次违法、环境污染后果轻微,且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26种轻微环境违法情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继续以“硬核”措施力促稳增长。截至目前,已办理轻微环境违法不予处罚案件30起,涉及不予处罚金额300万元。   
 
       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涉及民生保障、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94家企业纳入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有需要时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截至目前,全局通过自动监控、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检查291次,指导帮扶59次。同时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杜绝处罚的随意性,实现“同案同罚”、公平公正。
 
       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引导活动。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开展上门宣传普法、送法活动,送达《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固废法》《法律法规汇编》等普法读本800余本为了让企业及时止步“法律红线”,为在第一时间了解企业需求,助力企业生产,创新服务工作模式,抽调了9名优秀干部职工到企业挂职,与此同时,将企事业单位的9名技术骨干邀请到局系统不同部门挂职,为企业职工进一步熟悉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提供了便利,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守法护法,履行环境保护社会义务。这种“双向挂职”结对共建的新模式起到了承上启下、外传内联的纽带作用,体现了帮扶工作的真情真意,受到企业点赞。
 
       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级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纳入评级范围,实现应评尽评,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管模式实施分类监管。对连续两年被评为绿标的参评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除现场检查。在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项目支持中,同等条件下对守信单位列为优先选择对象。为让受处罚企业及时在信用平台修复失信记录,从而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制定《黄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法(试行)》,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先后为符合条件的36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