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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喜获“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时间 : 2011-09-08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中华环境友好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基本条件及咨询办法”提出咨询申请。中华环境友好技术咨询中心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认真审议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后,于2011年7月21-23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技术咨询。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作为兖矿集团煤业公司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和供电管理的单位,从事国家长期推行和扶持的煤矿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产业,是兖矿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下属6座电厂,分别位于邹城、兖州和任城三地,包括兴隆庄、鲍店、东滩、济二电厂四家煤泥电厂和南屯、济东两家煤矸石电厂。公司拥有17台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总装机容量144MW,年发电总量10亿千瓦时、供热100万蒸吨。十一五期间,公司累计投入资金45154万元用于安全生产、环保节能和信息化建设。根据年度环保数据统计,公司实现中水使用量346.6万方,煤泥消耗量84.6万吨、矸石消耗量18.2万吨。

公司围绕矿区特点,开展“跟随”战略和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战略,通过强抓综合利用电厂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化矿区发供电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两项核心措施,实现了安全平稳发展,保持了较好地发展势头。

公司连续三年被原中国煤炭企业管理协会授予“全国煤炭工业综合利用与多种经营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先后获得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卓越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环保先进单位和清洁生产先进单位等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0余项。

公司经自查,认为达到“中华环境友好企业”技术咨询要求。专家组在对申报材料预审的基础上听取了企业汇报和4家分电厂汇报,查阅资料,提出问题,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照“中华环境友好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相关标准,专家组一致认为:


电厂管理方面。公司实现安全生产,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能够持续遵守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环保、节能产业政策;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2009年公司6家电厂经国家发改委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型电厂,2010年公司经山东省经信委初审和复审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

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方面。

公司工业废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水处理排污废水,其中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水处理废水经收集用作绿化和公用系统卫生清洁;厂区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重复利用。废水100%零排放。此外,公司在实施既有矿井水回用于循环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矿井水和深入处理和生活中水回用技术改造工程,以南屯电厂、济东新村电厂为试点,将矿井外排污水深度处理后或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回用电厂生产,年节约地下水资源100余万方。

公司使用兖州矿区低硫煤泥并少量掺烧洗矸,采取循环流化床炉内固硫和尾部烟气氨法脱硫工艺,保证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在300mg/Nm3以内,实现其达标排放;烟尘处理采用静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近年来除尘器投运率100%,除尘效率99.5%以上,烟尘实现达标排放。氮氧化物经控制炉内燃烧温度,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

企业按照排污口规范设置要求设立了环保标识,2005年6月六家电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投入运行,2006年实现与济宁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

公司锅炉灰渣部分用于矿井灌浆站进行井下注浆和充填,部分外销灰渣砖厂和水泥厂,剩余部分用于地面沉陷充填复垦,实现了电厂灰渣综合利用,符合国家相关能源政策。

公司厂房总体机电设备基本无集尘,车间无杂物,厂房玻璃、地面整洁;检修用品备件堆放整齐。

在落实总量任务上,公司二氧化硫年度排放量为2500吨,满足地方环保部门总量排放要求。为实现减排目标,公司结合附近丰富的废氨资源,2009年对三家煤泥电厂实施烟气氨法脱硫技术改造,脱硫效率提高至95%,减排二氧化硫2000余吨,该项工程于2010年8月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除个别电厂外,企业基本没有其他COD相关总量和减排任务。

在节能减排方面,一方面公司发挥电厂余热优势,在原来替代兖矿集团各矿处85余台小锅炉的基础上,通过以新代老,全面实现矿区集中供热。2009年企业通过对三家试点电厂实施余热利用集中供热改造,取代了三对矿井170t/h工业锅炉,减轻了矿区分散供热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了电厂能源利用效率,年节约标准煤1.81万吨。在节约大量优质燃料的同时,大幅度减少了矿区分散供热对环境的污染,年减排二氧化硫788吨。公司对采用烟气氨法脱硫形成的副产物进行进一步集中加工,生产成品硫酸铵,使脱硫副产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另一方面企业加大对高能耗设备的技术更新力度,实施节能改造,降低资源内耗,对原有鼓泡床锅炉实施更新改造,使用高倍率循环流化床锅炉,热效率提高至86%。企业积极开展低功率多点给料煤泥泵送技术研究,实施汽动泵改造工程,使用高效节能干式变压器及安装无触点自动无功补偿装置等,拓宽了节能途径,进一步降低了资源能源消耗。

2009年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公司六家电厂进行了现场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认证。2003年12月公司取得了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方面。近三年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复环境信访案件。公司六家电厂均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司按年度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并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并配有环境保护专职管理、技术人员。公司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节能环保督察办法》、《环保统计报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环保档案资料完整,监测资料齐全。公司编制了《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了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公司厂区绿化情况总体良好。

2010年5月公司开展了环保工作满意率调查活动,经统计,周边居民和公司员工对本公司环保工作满意率达96.5%。

最后,专家组在个别厂区露天煤场未采取喷淋设施或防风抑尘网,粉煤灰的个别用途欠合理,厂容厂貌和个别厂区环境档案管理工作欠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根据“中华环境友好单位”技术咨询内容,对照“中华环境友好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基本条件及咨询办法”中有关指标要求,专家组一致认为,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遵守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节能减排等方面符合技术咨询标准的要求。经报请我会批准,决定授予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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