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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时间 : 2017-11-17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在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拥有知情权、话语权、行动权等参与性权利,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立场、意见和建议,能够合法地采取旨在维护个人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动。公众参与包括政治参与、立法参与、行政参与、司法参与等多种参与形式。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就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论证会、座谈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核设施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就影响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问题举行论证会、座谈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存在核安全隐患或者违反核安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编制、散播有关核安全的虚假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众参与核安全的难点
1、核能科普不足,科学意识不强
2、缺乏技术文件,信息公开不够
3、平台基础薄弱,公共宣传不力
4、参与机制缺乏,参与水平不高

核安全公众参与的对策
1、摸清现状,科普教育是基础
2、评估风险,法律制度是保障
3、制订方案,信息公开是前提
4、构建体系,公共宣传是关键
5、畅通渠道,参与机制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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