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疾病传染危险 医疗洗涤污染怎能没人管?
时间:2009-05-26 20:00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点击:次
医疗卫生行业属于公用事业,在环境监管方面属于较特殊的行业。医疗卫生行业的废弃物种类多、排放量较大、排放情况复杂,特别是一些废弃物带有病菌,存在一定的疾病传染危险。目前,全国大部分的县级环保行政机构对县级医疗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对医疗废水也加强了监管,但是对医疗洗涤污染的监管却一直是个空白。 医疗洗涤污染就是医院对普通病区和传染病区的床褥和衣物进行洗涤而产生的污染。这一看似简单的事情,其实存在很大的污染隐患,具体表现在:一是污水直排,且排放量较大,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可能会进一步造成河流或湖泊的污染;二是洗涤剂选用不规范,有的医院洗涤病人用的被褥及衣物没有选用无磷洗衣剂,容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三是普通病区和传染病区的衣物混合洗涤,这样做不利于医疗洗涤废水的分类管理。 要彻底解决医疗单位洗涤污染问题,首先要求环保部门不能“缺位”,要管起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第七十六条规定“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切实履行职责,填补医疗洗涤废水的监管空白,坚决遏制医疗洗涤污染的蔓延。 其次要求有关部门配合起来,齐抓共管。医疗洗涤污水排放涉及环保、卫生等诸多部门,医疗洗涤废水不应简单定义为医疗废水或工业废水,卫生部门作为医疗卫生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站在医疗卫生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的污染问题,提高对医疗废水的检测和监管能力;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医疗废水、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将废水达标排放,确保废弃医疗物品的及时回收与合理处置,防止医疗污染扩散。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才能更有效地控制医疗洗涤污染。 再次要求引进社会化服务,要活起来。实践证明,“集中处置”原则和“代处理”制度是更便捷、更有效地消除污染的好办法。对医疗机构来说,运用市场手段,可以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还可以简化管理,使医疗单位集中精力去做好本职工作;对环保部门来说,实行医疗洗涤污染治理社会化服务后,环保部门可以更直接地对专业洗涤或治理机构进行监管;而对专业洗涤部门来说,更是提供服务、发展壮大的机遇。因此,医疗洗涤及其治理的社会化服务实现了医疗机构、环保部门及洗涤行业三者之间的共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