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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副秘书长史国辉讲话

时间 : 2015-01-10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尊敬的顾秀莲主席、尊敬的田华老师、方司长、任校长、甄秘书长、各位领导、各位民间组织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十分高兴应邀出席2014中华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我谨代表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参加会议的各位嘉宾、各位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
    2014年10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明确提出用严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又有新的突破。《环境保护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社坛组织都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就为环保社团组织参与、维护公众环保权益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以发挥环保组织作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就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次具体实践,对环保民间组织在新形势下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届年会上与会代表将共同总结环保民间组织一年来的工作,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发挥民间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国家绿色发展。相信本届年会一定会达到预期效果,为推动环保民间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是拥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全面资商地位的全国性民间组织。现有团体会员63家,个人理事162名,成立9年多来中促会一直致力于广泛联系国内国外有关民间组织和人事,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促进中国民间组织同世界各国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我们也特别关注资源环境、生态保护、气侯变化等工作领域,积极组织国内民间组织集体参加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联合国气侯变化会议和中非民间论坛等重要活动,组织中国民间组织同国外的民间组织开展对话,在国际重要活动中展现了中国民间组织的风采和能力,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了中国民间的声音。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我们中促会的团体会员,我们在环保等领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我们也希望借助年会这个平台同广大环保民间组织建立起更加紧密的联系,我们也愿意继续积极帮助更多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让更多国际友人了解中国民间组织,为中国的环保事业作出的贡献,了解中国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侯变化等领域所作出的领域和取得的成就。
    朋友们,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二年,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有力的支撑。
    三中全会指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众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强调加强社会监督。
    上述这些会议精神都为我们民间组织提供新的历史新发展机遇,希望大家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抓住机遇,趁势而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为中国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自己的力量。
    最后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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