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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盘龙区区长尹旭东在“环境普法下基层”云南昆明盘龙站上的致辞

时间 : 2012-10-31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尊敬的曾部长、吕顾问、别司长,王副市长、张会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今天,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普法下基层”小分队走进盘龙,在龙泉街道办事处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活动,为水源区村民了解使用环境法律法规搭建了良好平台。在此,我谨代表中共盘龙区委、盘龙区人民政府,对今天光临活动现场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村民表示诚挚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盘龙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盘龙区是昆明中心城区之一,位于主城东北部,1956年建区,因春城母亲河盘龙江而得名。昆明主城区划调整前,盘龙是主城两个纯城区之一,辖区面积15平方公里。2004年区划调整后,盘龙区面积扩大到345平方公里,形成了有城有乡的发展格局。2009年,为理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管理关系,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盘龙托管了嵩明县的滇源、阿子营两镇,现全区管理面积886.93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6.79平方公里,区内629.8平方公里的区域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全区下辖12个街道,有65个社区,32个村委会,人口80.98万人。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跨越发展、进位争先的目标要求,抢抓“桥头堡”建设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重要战略机遇,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全区GDP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达到了302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达到22亿元。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大力弘扬环境法治精神,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是盘龙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倡导和践行的工作方针。在环境普法工作中,盘龙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在“6•5”世界环境日在盘龙已形成了自己的宣传品牌,受到中央、省、市 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全区《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业开展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环境法律、法规在公众中的知晓率。区环保局还收录了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共计53部编制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选编》,印刷4000份分发至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盘龙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先后多次被各级法制部门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环境普法工作的开展,公众、生产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为盘龙区环境质量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三年,盘龙辖区内未发生过重大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5天,其中2011年优级天数达117天;松华坝水库水质全面达标。人们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喝上了干净的水,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逐年提高。据统计2011年盘龙区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7.19%。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好环境普法工作,不断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有效解决现阶段突出的环境问题和影响群众的环境健康问题,使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预祝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普法下基层”走进盘龙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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