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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血铅超标事件得到成功调解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7年6月5日,中国环境报发表了《铅毒如蝎 害人四百》的一篇报道,反映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东寨村、南苏村地区,因一个粗铅冶炼厂常年违规生产,造成334人患高铅症,轻度铅中毒59人,中度铅中毒44人。时间过去半年多,受害群众无一人得到赔偿。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得知这一消息,非常重视此案,派工作人员张杰、朱娟联合(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鳯常前去实地调研。
 
    7月3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在卢氏县城会见了东寨村和南苏村5位村民代表,并走访了部分受害者和受害儿童的家长,据受害者反映,事件发生7个月以来无一人得到赔偿,迫切希望我们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早日得到赔偿。
 
    7月4日上午,我中心工作人员走访了卢氏县环保局局长助理顾随年、范里镇人民政府镇长李经宇和镇党委副书记冯松林。
 
    据他们称,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铅超标案件,事件发生后,马上组成分别由两位副县长为组长,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两个专案组,一组负责处理关停企业、清除污染源,一组负责受害村民的血铅检验和就医工作。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现有7名政府环保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和1名企业法人代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还有负有主要责任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目前,此案已经进入赔偿阶段。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有关领导主持了5次由受污染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赔偿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他们希望我中心协助政府调解此案,推进赔偿工作进行。
 
    2007年7月23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张杰、张然两位同志再次联合(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鳯常和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秦三宽和魏涛进驻东寨村和南苏村调研。
 
    绝大部分村民的请求是:1、划分和确定高铅血证和血铅中毒等级应以手指末梢取血检验的结果为准。2、每个受害者请求赔偿15万元人民币。
 
    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划分和确定高铅血症和血铅中毒等级应以静脉取血检验的结果为准,高铅血症和血铅轻度中毒患者应以营养干预处理,血铅中度中毒患者以营养干预和驱铅治疗处理。根据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中毒防治中心专家意见,营养干预时间按高血铅症为3个月、轻度中毒为5个月、中度中毒为8个月时间,参照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我们建议每人每月的补偿标准按150元计算。村民们的上述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我中心工作人员先后7次到村里给村民讲法律、讲道理和举案例,力争把村民引上合法的赔偿请求轨道,帮助他们正确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有一次工作到凌晨四点,功夫不负有心人,受害村民终于明白了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了我们合法、合理的建议。
   
    原卢氏县星火冶炼厂法人代表刘献认为此事件与该厂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缺乏科学的依据,环境法律中心、县环保局和范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给刘献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告诉他根据法律规定,污染赔偿案件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此事件与该厂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与否,他具有举证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另外,如果他能积极地配合民事赔偿纠纷的解决,司法机关在追究他刑事责任时会作为一个从轻情节考虑,有利于刑事案件的解决。直到凌晨一点,刘献终于理解了这个道理,愿意签署协议并进行一次性补偿20万元人民币。刘献说:“我发自内心感谢你们中华环保联合会,你们是实事求是来解决问题的,帮我了结了一件心病。”
   
    最后,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卢氏县环保局和卢氏县范里镇人民政府的见证下,于2007年7月31 受害村民代表和原卢氏县星火冶炼厂法人代表刘献达成了一致补偿协议,在《关于卢氏县范里镇南苏村和东寨村部分村民血铅超标事件的补偿协议》上签字。
 
    2007年8月3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和秘书长顾问吕克勤专程到卢氏县慰问受污染村民和指导赔付工作。在总结会上南苏村村委主任常振国、村民代表刘爱青和东寨村村委主任陈晓生、村民代表毛悦民怀着感激之情将绣着“秉公办事、情系百姓”大字的锦旗献给了中华环保联合会,并激动地说:我们代表东寨村和南苏村的全体村民向中华环保联合会和省、市、县环保局及关心我们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该事件处理和解决的整个过程中,当地人民政府及环保职能部门不回避问题,而是积极解决纠纷,他们在处理群体性环境污染事件、解决污染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充分彰显出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执政为民理念。受害群众在依据法律争取自身权益的基础上,能够从大局出发,在补偿方面,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统一思想,最终达成共识。这充分体现了群众的大局意识和高度的思想觉悟。律师的说服、安抚、协调工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为该事件的解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始终以维护受污染者的环境权利作为根本宗旨,此事件的解决是我们的成功尝试,以后的路还很长。用我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在总结会上的话说:“我们要一如既往,牢记‘秉公办事、情系百姓’当好‘环保卫士’”。( “环保卫士”系卢氏县环保局赠给中华环保联合会锦旗上的用语)
 
    注:
    《中国经济文化网》的环保在线和《中国环境报》等新闻媒体就此事件的解决分别发表了《河南卢氏县铅中毒事件赔偿工作告捷》和《卢氏铅污染受害者获赔》的文章。

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人员进行法律讲解
 
 
环境法律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为受害村民商讨解决方法
 
 
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县环保局和镇政府凌晨四点还在和村民代表协商解决问题

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锦旗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和秘书长顾问吕克勤
慰问受害村民,受害村民感动地流下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