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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第一案顺利立案

时间 : 2012-12-12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2011年12月12日,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见附件),正式受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这标志着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正式启动。
  2011年10月12日,我会诉贵州好一多乳业有限公司水污染侵权纠纷一案在贵州省清镇市环保法庭立案,基于案件需要,我会于2011年10月28日向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经公证部门公证)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环境信息。
  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内,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既未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也未对我会的申请给予答复。
  2011年11月24日,我会向贵阳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商请修文县环保局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的函》,建议贵阳市环保局督促修文县环保局将信息公开,但截止2011年12月9日(超过信息公开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我会未收到贵阳市环保局、修文县环保局任何答复。
  基于此情况,我会认为: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2011年12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提起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在3日内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请求判令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在10日内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要求提供相应信息。经审查,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于当日决定立案受理。

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第一案顺利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