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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及环境健康的角度出发支持“重庆依法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规定”

时间 : 2012-03-31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据8月30日《重庆晚报》报道:56岁的湖北男子、摊主赵某某,29日在重庆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4楼楼梯口抽烟,被处5天拘留,成为该市公共场所吸烟被拘第一人。该事件立即成为新闻热点,引起网民、读者热议。而进行该项处罚的重庆消防总队接受新闻采访时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应,拘留人不是目的,主要是震慑吸烟者。根据新浪网相关调查显示,16000多名接受调查的网友中,约53%的网友对重庆方面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被拘留者只是吸烟,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处罚过重;约44%的网友对重庆警方的做法表示支持,因为吸烟若导致火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处罚重些有利于防灾。部分网民还对提出公关场所吸烟者应该象醉驾一样处以重罚,才更加有效。2009年8月31日,中央广播电台新闻广播站栏目就重庆摊主吸烟被拘发表“吸烟被拘并非儿戏”的新闻评论:除了支持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外,还播报了当日记者在95年曾发生特大火灾的重庆朝天门第三交易区6区明察暗访结果:即使有过当年血的教训,市场摊主还在违反禁烟规定吸烟。并评论“有过血的教训为何还吸烟?”

    当前,公共场所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情况已成固疾,我国全国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相关的控烟规章大约有15部,主要是针对特殊人群、特定公共场所和特定行业规定了禁止吸烟的措施。全国337个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中有154个城市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有法规城市占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45.7%。但是,纵观我国公共场所禁烟吸烟规定的执行情况,不是十分乐观,除了民航飞机上执行严格以外,在其他禁烟公共场所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确十分普遍。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制定的全球性公约,目标是:“以便使烟草使用和接触烟草烟雾持续大幅度下降,从而保护当代和后代免受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造成的破坏性影响”。我国是《公约》缔约方。根据《公约》第8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中提出:1、各缔约方承认科学已明确证实接触烟草烟雾会造成死亡、疾病和功能丧失。2、每一缔约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和实行,并在其他司法管辖权限内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此外,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还正式将烟草依赖定性为一种高复发的慢性疾病,是神经精神疾病。

    我国不但有3.5亿烟草依赖的烟民,还有5.4亿的被动吸烟者,即无辜的二手烟受害者。烟草危害不仅危害吸烟者健康,还严重危害被动吸烟者健康。2008年中华环保联合会与首都医科大学联合发布北京市公共场所烟草烟雾污染情况:测试结果发现不禁烟酒吧的烟草烟雾污染最为严重,不禁烟餐厅比完全禁烟的餐厅污染程度严重三倍以上,三支卷烟导致的污染浓度达到或超过火灾现场的烟雾情况。

    现已知二手烟雾是致癌物,而二手烟被动吸入1小时,其危害相当于吸了一支纸烟;如果每天闻烟味15分钟时间达1年以上者,其危害等同于吸烟。有资料显示一些与吸烟者共同生活者患肺癌的概率比常人高出6倍。自2007年8月以来,中华环保联合会秉承“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原则和精神,从维护被动吸烟者环境与健康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控烟公众宣传,推动我国控烟法制建设,为实现公共场所100%而积极努力。
 

    我会从环境与健康角度出发开展了系列控烟工作,尤其是奥运期间到6个奥运城市开展“无烟奥运”政策宣传与倡导活动,深深感到中国控烟工作任重道远,而各地市已有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规定还需要真正落到实处,这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并严格执法。而目前的状态是,有些吸烟者把违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行为作为生活常态,遵守相关规定认为是不正常现象。而很多人对于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的行为经常是采忍耐态度,其中不乏妇女及儿童。我会进行被动吸烟者访谈时了解的,一些在服务行业,或是从事文秘工作的妇女,由于顾客吸烟、领导或老板吸烟等原因,就是在怀孕的时候还受到二手烟侵害。有受访者向我们抱怨,说:总有一些人,明知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健康,还明知故犯;有的人在家不吸单位吸,老婆孩子面前不吸办公室同事面前吸;有的人,为了后代优生优育戒烟两年,生了孩子之后复吸,然后在办公室对着同事大吸特吸。

    对于“重庆公共场所违反相关规定被拘留”事件,目前社会广泛议论,9月1日华龙网发表了网友“奔跑的骆驼”文章《对“重庆吸烟拘留”不要“叶公好龙”》,文中明确提出如下观点:“对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就应该像重庆这样敢于动真格,而不要做“好龙”的“叶公”:一方面希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另一方面却在有人动起了禁止吸烟真格时担心这样、担心那样地说三道四!国家早就出台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很多地方、包括重庆在内也一直在努力让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落到实处,但事实却是不少烟民对国家的明文规定置若罔闻照样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同时其他的人在公共场所被动吸烟无辜遭罪——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国家出台了禁烟规定之后、相关部门没有“逗硬”执行,使得被动遭罪的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深恶痛绝而束手无策!”

    人们对酒后驾车、随地吐痰、闯红灯等现象深恶痛绝,却对一些公共场所被动吸烟无可奈何,一方面说明人们对于烟草及环境烟草烟雾危害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就是目前禁烟法规及规定执法不严所导致。对于重庆事件,很多被动吸烟的网友站出来大声疾呼“请执法者严格执法,请吸烟者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人们不要等到尝到“温水煮蛙”的后果才悔之晚矣。”

    我会认为:科学证据已明确确定了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会造成死亡、疾病和残疾;“《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也载明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为此,我会支持“重庆依法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规定”。请社会各界关注被动吸烟者环境与健康权益,为了您以及您的家人,请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