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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红光中小企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B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时间 : 2016-12-09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一.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红光中小企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B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概要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红光村的东北方向,用地范围为:南侧紧邻黎红路,东、西、北三面临农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74.16公顷,为齐齐哈尔市红光中小企业园B区。本次规划地块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产业定位主要以新型建材、农机制造和电力设备为主。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规划实施后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气主要为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水主要为各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通过实施集中供热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能够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园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实施后,各废气污染因子最大贡献浓度占标率均较小,不会改变园区环境质量现状;园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工业废水经各自企业自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送至北苑开发区规划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强较大设备、控制交通运输等措施可实现声环境质量达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危险固体废物全部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可实现园区固体废物全部妥当处置。园区通过采取生态保护和污染预防及治理措施,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规划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概述
本评价主要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清洁生产、准入条件、总量控制等方面,从源头预防角度出发提出园区污染预防对策,从而预防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措施
规划实施后,入区企业以建材、农机制造和电力设备行业为主,可能对环境空气产生较明显的污染,本评价对今后规划入区项目的废气治理提出采用高效可行污染治理措施。
2、水污染防治措施措施
根据规划实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本次环评提出通过“节约用水、再生水回用、废水治理”等措施,通过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到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管网,并通过清洁生产、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等措施减缓规划实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措施
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以震动、摩擦、撞击等引发的机械噪声,采用减震、隔声措施。如对设备加装减震垫、隔声罩,采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工艺等措施;对空气柱振动引发的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治理,采用安装消声器的措施;对某些用电设备产生的电磁噪声,其设备的安装远离人群等。
4、固体废物综合防治对策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设生态型工业区;发展循环经济。将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分类分别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保留部分地区的植被和河道旁的植物群落,并适当对其进行改造,为恢复或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基础。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齐齐哈尔市相关规划的要求,规划实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轻,不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在采纳规划调整建议及公众参与意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可行。
六.公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直接致电环评单位问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介绍。
七.公众调查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集中在规划园区内及周边的居民、相关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园区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所关心的问题等,以便完善报告书的内容。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于2016年12月采取发放调查表、随机走访等方式进行公众调查。此外公众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我们将会针对公众提出的每一条公众意见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回馈处理方式。
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实施单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政府
联系人:侯主任           联系电话: 0452-2552712                  
2、承担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51266665      
电子邮件:103752791@qq.com
.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政府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