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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心工作人员随同总局赴江西湖北调查环境污染案件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6年11月22日至26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随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监察一处的领导,前往江西和湖北两省调查经国务院领导批示的环境污染案件,调查组分别就赣州市全南县华星氟化学有限公司、瑞昌市宏益冶炼有限公司和武穴市龙翔药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会同江西省环保局、湖北省环保局在现场依法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此外,环保总局将就相关处理情况向国务院作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