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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赴河北省蠡县调查王建斌水污染致林木损害案件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6年11月10日,我中心通过《经济参考报》了解到,河北省蠡县辛兴镇部分企业违法排放污水,造成辛兴镇西河村村民王建斌种植的防护林数千棵死亡。2007年1月10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志愿律师一行赴河北省蠡县就王建斌水污染致林木损害一案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了解到,2003年3月,王建斌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孝义河两岸用于种植防护林的协议书,承包期为10年。2005年6月蠡县林业局为其颁发了175亩共计2万株特种防护林的林权证。2006年3月白洋淀发生水污染事件之后,辛兴镇通往白洋淀的河流入口处修建了一条大坝,将通往白洋淀的水渠截断,污水便倒流进入孝义河,近2000棵树木被污水浸泡枯死。对于受害者王建斌的经济损失,当地镇政府已经进行了协调处理,由第三人转承包该块林地,转包费35万元,但是具体的款项尚未完全落实。我们将辛兴镇部分毛纺企业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调查结果向蠡县环保局进行反映,该局负责人告诉我们,自2006年3月份白洋淀污染事故之后,辛兴镇的十几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到目前共有5家企业恢复生产,环保局已派专人负责对辛兴镇污水每天进行检测,及时加强监督。
      对于该镇环境污染的整体治理,县政府和环保局制定了相应规划,近期将由5家企业投资400万上马一套污水集中处理设备,预计3个月后可投入使用。长远的治理目标是在辛兴镇建一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镇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该项目预计投资5000万,已纳入保定市政府银行贷款项目规划。
      针对受害者王建斌希望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我们向其提供了法律咨询。我们对此案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