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对环洞庭湖区造纸厂污染的重要批示,配合国家环保总局保护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的要求,2007年1月29日—2月3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中心)工作人员赴湖南省常德、益阳和岳阳三市,调研有关地方政府落实《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重点调研2006年12月31日前第一批关停的8家造纸企业。

检查常德天宏纸业排污情况
通过调研,法律中心认为湖南省政府在执行温总理的批示时,采取了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现了一抓到底的决心,但有关地方政府在落实第一批关停的造纸企业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在已停止生产的安乡众鑫纸业公司现场,我们只是看到蒸球的传动设备被卸了下来,其余设备均未查封,公司料厂还在不断购进芦苇,看不到该厂要被关停的迹象;2007年2月1日,我们在检查沅江市金达利纸业有限公司的关停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全负荷生产,满载着芦苇原料的船只停在该公司的料厂后湖,等待卸货。现场查到2月1日和1月31日的原料用碱通知单,蒸煮原始记录等证据;南县平云造纸厂早在2006年10月24日就已经完全关停,厂里的机器设备已转卖给了第三人。据此,将南县平云造纸厂列为2006年12月31日第一批关停的造纸厂,难免有“充数”之嫌。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关地方政府在此次关停行动中时,由于关停的造纸企业在地方上属于利税大户,如果对其进行关停,地方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将减少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因此在落实省政府的《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时,有关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动力去配合省政府,以至于在关停企业时明显力度不够,且有“纵容”之嫌;而作为有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环保局,更是由于受到政府的压力和自身的利益(征收排污费)所使,在企业关停后的日常检查和监管明显不到位。
安乡众鑫造纸厂蒸球未落地
安乡日银纸业排污
沅江市金达利造纸厂先停后开
沅江市金达利造纸厂生产用碱单
法律中心将此次检查的结果向湖南省环保局、湖南省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口头汇报并得到确认。近期法律中心将向湖南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等发送建议并继续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