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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部赴河南卢氏县调研铅中毒一案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7年6月5日,中国环境报发表了《铅毒如蝎 害人四百》的一篇报道,反映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东寨村、南苏村地区,因一个粗铅冶炼厂常年违规生产,造成334人患高铅症,轻度铅中毒59人,中度铅中毒44人。时间过去半年多,受害群众无一人得到赔偿。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领导得知这一消息,非常重视此案,立刻派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鳯常前去实地调研。
    7月3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在卢氏县城会见了东寨村和南苏村5位村民代表,并走访了部分受害者和受害儿童的家长,据反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是星火冶炼厂违法违规生产的保护伞,对污染企业监管不力,应负主要责任,给予受害者赔偿。当事人迫切希望我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早日得到赔偿。
    7月4日上午,我中心工作人员走访了卢氏县环保局局长助理顾随年、范里镇镇长李靖宇和镇党委副书记冯松林。他们说,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铅中毒案件,事情发生后,马上组成分别由副县长为组长,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两个专案组,一组负责处理关停企业、清除设备,一组负责受害村民的血铅检验就医工作。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现有7名政府环保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和1名企业主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负有主要责任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
    目前,此案已经进入赔偿阶段。县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有关领导主持了三次由受污染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赔偿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他们表示将再次主持调解,尽快解决此案的赔偿问题,也希望我中心前往协助政府调解此案,推进赔偿工作进行。
    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将紧密跟踪此案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