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7年7月16日法律中心维权案件督查部收到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对我会《关于商请妥善处理龙岗区布吉镇洗衣厂环境污染信访投诉的函》(中环联函[2007]054号)的复函,并附有龙岗区环保局给布吉镇街道的《关于商情妥善处理布吉街道办吉祥别墅山脚下多家洗衣厂的函》。(见附件一)
深圳市环保局的复函中表示: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接到我会公函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龙岗区环保局现场调查落实。经调查,在布吉镇吉祥别墅脚下现有6家洗衣厂,其营业执照的生产地址、经营范围均与现实不符,且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无牌无证加工厂。龙岗区环保局根据职能分工已将调查情况函至布吉街道办,并建议街道联合执法队给与取缔。(见附件二)
督查部将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