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援助的安徽巢湖成志平诉陈邦云等七被告鱼塘污染纠纷一案,在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巢湖市发生“5.25”成志平鱼塘被污染导致大面积死鱼事件后,虽然中国环境报,新安晚报等多家媒体都给予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该案涉及侵害方较多,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受害人成志平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欠缺,并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诉讼成本,特向我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7月24日我中心法律援助部工作人员宋杰彬、朱娟赴巢湖市进行了实地调研,随行的还有我中心志愿律师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韦国主任、徐孝云律师。工作人员一行对鱼塘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勘察,并赴巢湖市环保局、居巢区政府、光明社区对该案走访调研。
在认真扎实地整理相关诉讼材料后,法律援助部工作人员宋杰彬、朱娟、志愿律师徐孝云于9月11日再赴巢湖,并于9月12日正式向居巢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居巢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当场受理了该案。宋杰彬、徐孝云律师担任原告成志平的诉讼代理人。由于原告因鱼塘污染,经济一度陷入困难,我中心为其垫付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为受害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