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4日,法律中心维权案件督查部接到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公寓居民的电话投诉,反映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三厂的烤漆、喷漆车间生产造成大气、噪音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接到群众投诉后督查部立即将该案以转办函交丰台市环保局进行处理(中环联法转自[2007]第001号)。
2007年11月7日,督查部收到丰台区环保局书面回复《关于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三厂烤漆、喷漆废气和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办理的函》(见附件),函称丰台市环保局接到我会转办函后高度重视,2007年10月15日,由丰台区环保局主持专门会议进行协调,要求汽修三厂对污染进行有效处理,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消除污染隐患。丰台区环保局将对该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努力为居民创造和谐生活环境尽职尽责。
督查部对丰台区环保局的处理意见表示肯定,并将进一步跟踪该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