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治理回访小记
2007年7月23-27日我会法律中心维权案件督查部曾联合法制日报就河南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空气污染投诉进行调研(见中华公众环境信息网法律中心2007年7月30日新闻“督查部联合法制日报共赴河南新乡调研污染案件”),发现该厂存在着大气异味污染严重、污水排放严重超标和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2007年8月12日,法制日报刊发《河南新乡:红头文件为何管不了一家排污企业》的特别报道,新京报、南方日报及搜狐、新浪、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竞相转载和评论,引起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见中华公众环境信息网法律中心2007年8月16日新闻“红头文件遇尴尬激起百层浪 制药厂停产治污手腕要加强”)。
2007年9月12日,该厂冯立才副总经理和主管环保的姚部长专程来我会座谈交流新乡制药厂环境污染整改落实情况,并表示公司对暴露出的环境问题痛定思痛,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目前污染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厂方衷心希望督查部能就治理结果进行回访。
发展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线,但企业毕竟是社会的企业,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更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环境的责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究竟治理效果如何,是否如冯经理汇报时所说,都已经治理完毕?有没有达到让群众满意的结果?带着这样的疑问,调研组再次联合法制日报,于今年12月7-9日对该厂进行了回访。
到达新乡后,调研组事先未与厂方联系,而是直接前往厂区。其时恰逢周末,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厂区却还是一派繁忙,还有国外的买家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引领调研组一行的冯立才副总经理不无感慨地说:下决心做好环保,已经不仅是应付环保局和政府单方面的事儿,更是关系企业自身发展的问题。拿国外的买家来说,他们一般对卖方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十分关心,因为一旦环保出了问题,生产和销售环节很可能就受到影响而不能稳定供货。从这个角度上说,环保工作已与厂子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调研中,虽然赶上起雾和阴天这种很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天气,但该厂除了发酵车间有些许气味散出外,其余地方几乎已闻不到浓重的异味。 氨解车间已由紧邻居民区道路五六米的地方,搬迁至厂区中部,并采取了应急设施,将对居民的污染和事故隐患减到了最小;高浓度污水调节池产生的异味,公司采取加盖密闭,并将碱液吸收后的气体引至高空排放。
调研组在现场看到该厂从高浓度污水调节池到复合式厌氧反应器(UBF),从曝气池到污泥浓缩池,整个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运行记录完善。除原先已有的两台复合式厌氧反应器外,企业投资约110万再购两台,以对今后增加的高浓度生产废水进行深度处理。目前这两台反应器正处于安装施工阶段,不久就可以投入使用。
当问及企业现在排水的水质时,冯副总经理带调研组来到污水水质在线监控室,讲在我会第一次调研不久后,企业排水就并入了市政管网,安装并开启了COD和NH3-N在线监测设备,成为新乡市第三家实现在线监测与环保局联网的企业。目前每隔一小时向新乡市环保局传输一次数据,每隔四小时企业也会派专人负责检测水质。
在水质在线监控室里,调研组看到打印屏条上记录的COD监测值大多在160-220mg/kg之间,NH3-N则在18-29mg/kg之间,均低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放标准(其中排放标准为COD 300mg/L,NH3-N50mg/L),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而累计流量计上显示的数字238078立方米,这说明在线设备一直处于运行状态。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染整改工作同样得到了新乡市环保局和新乡市政府的肯定。此行调研组了解到,2007年8月30日新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企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同年11月3日,该治理工程通过了新乡市环保局的验收。
环保验收的通过,只是从形式上对企业予以肯定,真正决定企业是否合乎标准的不是别的,正是群众的满意度。在这一点上,新乡市环保局陈科副局长表示“不用说新乡环保局做得怎样,制药厂首先得时刻接受着周围群众的监督。氨气、硫化氢和异味仪器检测不出,不意味着老百姓闻不出。老百姓的鼻子满不满意,才是真正的验收标准”。陈副局长介绍说,自我会上次调研结束到10月份,新乡市环保局所记载的投诉记录中,只有一条是反映新乡制药厂夜间氨气扰民,后制药厂对此事进行了妥善处理。在上周一河南省电视台“执法面对面”节目的录制中,栏目组对制药厂周围的群众进行了随机采访,结果显示大部分群众都对企业反映良好。这与调研组后来随机问询厂区周围群众的结论是一致的。
至此,对河南省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投诉的调研督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在我会维权力量的介入,媒体的宣传配合和当地环保局的共同努力下,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实际行动为本案的妥善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