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华星晨龙城社区居民诉称,开发商在其居民楼合围地域间修建大型地上水箱,占地约百余平米,并安装两台立式离心泵,仅用防盗网围合,加盖塑料雨阳棚,无有效防噪措施,24小时不停运转,持续发出巨大轰鸣声。发出的噪声波及影响该社区7、8、9、10数栋业主,噪声严重干扰业主们的正常休息、生活和学习,部分业主无法入睡,长期失眠、头痛。
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检测站对龙樱苑噪声污染进行实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主要声源系增压水箱及附属设备,根据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武环【2006】203号文规定,7测点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db(A)》,由测量结果可知,1-4号测点昼间测值超标,5号测点昼间测值达标。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规定,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分贝,执行标准为50db(A),6号和7号测点均超标,最高点达59.9db(A),超标9.9db(A)”。
部分业主多次向开发商、物业反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现该社区一名业主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立即采取有效可靠的降噪措施,彻底排除噪声污染危害,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承担全部诉讼费。
我会志愿律师邹鲲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向我会提出援助申请,请求支持诉讼。经过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及电话调研,我们认为本案为噪声污染侵权纠纷,侵权事实明确,法律依据充足,且符合我会法律援助的标准,特支持当事人提起诉讼。
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并于2007年12月3日开庭审理。目前,等待法院一审判决。
据悉,本案一审开庭审理后,华星晨龙城社区开发商已经着手采取降噪措施。中华环保联合会将继续关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