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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翔律师在环境维权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好!
     我是环保志愿律师金翔,很高兴能够出席今天这么隆重的新闻发布会。首先,对于本人及本人所在的北京市京剑律师事务所能够加入到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团中来,我由衷的感到高兴。当今环保问题,不仅是中国人民的大事,而且是世界人民的大事。作为一名律师,我热爱自己的律师事业,同时也热爱环保事业,能够将自己的律师事业与环保事业结合起来,一直是我最大的心愿。如今加入了志愿律师团队伍,通过中华环保联合会这个平台,自己的这个心愿终于可以实现了,终于可以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轰轰烈烈的环保事业中来了。非常有幸,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也就是郑州朱书利诉郑州龙辉钙粉厂业主阎苗枝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由我和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的负责人菅华共同承办,这起案件经历了一审和二审,一、二审我方均取得了胜诉。通过这起案件,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中国的环境维权,道路是非常艰难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面我就办案的具体体会向各位作一汇报:
    第一, 通过这起案件,我深深认识到,环境污染法律援助案件,离不开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支持和帮助。
   在这起污染案件中,受害人朱书利生活在农村,其承包沟滩地,种植果树等林木,当其果树等林木以及土地受到相临的龙辉钙粉厂排出的污水污染后,经济收入受到了很大影响,其开始向当地的环保局投诉,当地环保局对企业也作了处罚,但对朱书利的损失,环保局也无能为力。后朱书利向当地的一家报社反映,当地报社对这一污染事件给予了暴光。对于朱书利来说,一个是自己不懂法,另一个自己也请不起律师。正当朱书利举足无措的时候,是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工作人员通过报纸看到了朱书利家果树被污染的报道,遂与朱书利取得了联系,了解相关的情况后马上给朱书利指派了志愿律师。有了律师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为这起案件需要做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费就是12000元,朱书利根本无力承担该笔费用,鉴定机构也不同意缓交或免交,在这种情况下,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垫付了该笔费用,才得以使司法鉴定程序正常启动。对于这起案件来讲,胜诉的关键及主要依据就是司法鉴定报告。
    第二,环境污染法律援助案件,离不开律师专业的法律帮助。
    环境污染案件,案情一般比较复杂,立案难,举证难,申请司法鉴定、适用法律都较难,没有专业律师提供帮助,当事人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作为志愿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必须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
律师承办这类案件,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另一方面,环境污染案件,案情往往比较复杂,法院审理时间也较长,这样律师花费的时间也就较多,而时间对于律师来讲,完全可以说:“时间就是金钱”,在这种情况下,办这类案件,也就意味着律师要损失金钱。从这种意义上讲,志愿律师必须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
    第四环保法律援助事业,需要全国大量的律师参与,仅仅靠少数律师是不够的。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大家团结起来力量才是无穷的,故通过中华环保联合会这个平台,可以凝聚和团结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来,真正实现全国环保志愿律师的大联合。
     第五,环保法律事业需要政府的支持,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
     最后,我呼吁,愿更多的有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律师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环保法律事业中来,参与到环保法律援助事业中来。
 
   谢谢大家!
                               志愿律师:金翔
                               2008年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