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首页 > 环境法律事业部 > 环境维权动态 正文

我会志愿律师助黔农户解四载污染之苦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法律中心志愿律师通过宣传环境法律成功解决一起环境纠纷
 
农户饱受污染之苦四年,环境法律常识成破解纠纷的“尚方剑”
                 
    近日,家住贵州省贞丰县珉谷镇纳山村打革新寨组54岁的老张终于了结一桩心事,打电话向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连声道谢,并感谢环保联合会为宣传环境法律知识作了一件特大的好事。
 
    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3月17日,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黄刚接到张学斌老汉的电话,反映与其住房仅一墙之隔的某焦化厂在炼焦、粉煤、堆煤过程中,污染了他家的房子,一家人生活在呛人的煤气和粉尘中长达四年之久,虽然多次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希望律师能提供帮助。
 
    接到反映后,黄律师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现场看到,张学斌一家与其反映的焦化厂仅一墙之隔,该焦化厂在靠近张老汉家住房一侧堆煤和粉煤,简易的炼焦炉在厂区内一字排开,浓浓的粉尘和呛人的气体随风四处飘扬,老张家的院坝、屋内地面和墙上积满了厚厚的煤灰,窗户上的玻璃被击穿形成一个大洞,据老张介绍,这是被焦化厂粉煤时弹出的煤块打穿的,这个焦化厂已经生产四年时间,经过多次交涉,厂方仍无动于衷,张老汉一家每天都不得关门闭户,并且还得忍受难闻的煤气,老汉无奈于3月15日到厂内强行把粉煤机给关掉。
 
    了解情况后,律师决定免费提供帮助,具体介绍了我国有关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向他们发送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编写的《环境法律常识》一书,并就赔偿事宜对张老汉一家进行了指导和交流。
 
    3月18日,律师电话提出和厂方商谈污染赔偿,经过几次工作,厂方同意谈判,但前提是律师不能参与。考虑到谈判的机会难得,为了污染受害者的利益,律师同意回避谈判现场,但通过电话指导谈判过程,并邀请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经过艰苦的谈判,厂方终于同意对四年来的污染一次性赔偿11000元,并从2009年起每年赔偿3000元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谈判的过程中,中华环保联合会编写的《环境法律常识》一书成为了震慑污染方的一个尚方宝剑,在谈判过程中,张老汉拿出《环境法律常识》一书,郑重告诫厂方,国家对污染造成的损害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不信你就认真地看看!厂方负责人接过该书认真翻阅后,自知理亏。《环境法律常识》一书为谈判赢得了主动权,维护了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昨日,厂方已经主动支付了11000元的赔偿款。
 
                                                           (作者:黄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