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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凤城市大雁化工厂污染案跟踪督查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7年法律中心维权案件督查部就有关群众反映的辽宁凤城大雁化工厂污染案先后两次赴实地调研。第一次调研(2007年10月16-21日)结果表明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大雁化工厂的非法排污造成了百亩基本农田几乎寸草不生,该厂废水、废气肆意排放,废渣无防护措施任意堆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地方政府对此问题七年之久熟视无睹。

    在第一次调研的基础上,2007年11月12 -16日由我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同志亲率法律中心,并联合法制日报、中国环境报两家新闻媒体再赴实地调研。针对调研结果,督查部于2007年11月21日以我会名义向国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总局报告本案情况,并于同日向辽宁省政府发送《关于商请妥善解决辽宁省凤城市大雁化工厂环境污染投诉的函》(中环联函【2007】149号)。

    2007年11月27日中国环境报刊发“6年污染欠账该谁偿还?”, 随后12月9日法制日报揭示“化工厂七年污染催生的生态恶化图”。

    2007年12月11日,我会收到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凤城市大雁化工厂环境污染问题整治情况的函》的回函。函称:辽宁省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于11月16日召开“关于大雁化工厂污染环境问题办公会议”,责成省环境监察局、丹东市环保局和凤城市环保局立即对此事进行查处,并建议丹东市环保局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由此引发的系列环境民生、土地及社会稳定问题。

    2007年12月3日凤城市人民政府已向市供电局下发通知,要求 “自即日起对凤城市大雁化工厂停止生产供电”。截至目前,大雁化工厂已被彻底关停。为落实我会法律中心关于妥善解决饮用水、基本农田、废渣和农户赔偿四项问题的有关建议,凤城市政府于2007年11月21组织召开市政府第70次业务会议,专题研究处理大雁化工厂污染治理有关问题,并形成《关于研究解决凤城市大雁化工厂污染治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此次会议研究制定了治理方案,明确了实施时间表:

    1.经专家考察选址和科学论证,计划在草河区敬老院和十二组处分别打深水井2眼,最迟在2008年春节前彻底解决平安村群众用水问题。

    2.对于污染土地的恢复治理工作,目前已联系了沈阳农业大学的相关专家,计划于近期现场勘察后,半个月之内形成治理方案,争取明天春耕前解决基本农田的恢复工作。

    3.针对硼泥废料堆放问题,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的前提下,或另选新的场址,或采取防渗、防流失、护坝等措施进行妥善处置,保证在2008年6月前彻底治理完毕。

    4.对污染受害村民的补偿问题,将由草河区负责,平安、保卫两村积极配合,制定合理标准,确保每一户受损村民都得到补偿,对往年应补而未补的,也要及时补齐到位。

    督查部对该案一直保持跟踪联系(包括与凤城市政府和凤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电话联系,并与当地群众电话沟通,),及时掌握案件处理进展。截至2008年4月14日,该案处理进展如下:

    1、大雁化工厂彻底关停

    由于我会维权力量的介入,大雁化工厂已被拉闸限电,彻底关停。凤城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凤城市政府对本案重视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他表示本次关停是彻底的,在所有污染问题及其后遗症没有解决之前,不会有恢复生产的可能。

    2、污染土壤的鉴定和修复报告(由沈阳农业大学专家承担)正在编制中

  2008年4月14日,凤城市环保局向我会发送了一份由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梁成华教授署名的《关于凤城市大雁化工厂污染耕地生产力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结论是“通过采取必要的工程和土壤改良措施可以恢复该污染耕地的生产能力”。但遗憾的是,该《意见》未能给出具体定量的数据分析,对土地受损也没给出明确的结论。凤城市政府负责人表示,有关污染土地损害鉴定和修复的报告在今年5月10日前可形成并付诸实施。

    目前政府部门正在逐步从保卫村农户手中回收被污染的土地,以备下一步统一恢复治理。

    3、废渣处置工作完成

    在凤城市政府的协调下,经辽宁省环境科学院建议,大雁化工厂已对废渣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后就地封存,原先绵延数亩的硼泥废弃堆已得到有效处置,凤城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后将不定期进行环保监测,以消除环境隐患。

    4、平安村将实现安全供水

    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由大雁化工厂出资,已在平安村敬老院附近为平安村九组、十组村民打深水井一眼,井水取水点暂设立在敬老院内。近期该井水将实现并入平安村主要供水管道,届时平安村村民将能喝上放心安全的井水。

    5、2007年对污染受害村民的补偿问题已得到落实

    由草河区政府负责、大雁化工厂出资,按照往年赔偿数额,2007年平安、保卫两村受污染农户的土地已得到相应补偿,对往年应补而未补的,也已补齐到位。

    6、有关本案的行政追责正在进行

    今年1月份辽宁省监察局曾就此事责成丹东市监察局对此案相关行政人员进行追责,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下一步工作中,督查部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案进展,法律援助部计划于今年4月份邀请相关国家土壤鉴定机构赴实地采集土样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安排下一步相关诉讼援助工作。

    我会理事对本案非常关心,多次询问案件的有关进展。感动之余,法律中心深感背负责任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督查部在继续关注本案的同时,加强对此类严重损害百姓利益案件的督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