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7年10月份以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不断接到福建省长乐市松下镇西皋村、东皋村、后山村、前连村榕屿村、首址村等村村民投诉,反映长年受到福建鑫海集团(投资十几个亿的钢铁企业)的污染。此案件涉及受污染村民近万人,影响大,恶性强,我们中心决定受理此案。
2008年5月13日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派出三名工作人员联合一名律师和一名记者前去调研,考察了污染现场,走访了部分受污染村民以及小学生。我们初步了解到,1、福建鑫海集团给周边几个村庄的近万名村民造成不同程度的粉尘和大气污染。2、福建鑫海集团与东皋村为零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660-89《钢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之规定——钢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1400米以上。东皋村受到严重的粉尘、大气和噪声污染。老百姓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实在无法生活,现在村里只剩下几位妇女和老人,绝大部分被迫背井离乡,有的到外村租房,有的不得不到外地打工。东皋村多次到相关部门投诉,因为污染问题,曾与福建鑫海集团发生几起大的冲突,都没有改变他们的现状。
此污染事件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也影响了当地的和谐稳定发展,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决定为受污染村民提供法律帮助,继续跟踪调研此案。
没能力搬走的妇女和八十多岁老人见到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无助的痛哭流涕,脚下是白色的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