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8年10月6日~8日,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联合《法制日报》和《中国环境报》记者组成调研组,再赴福建省江阴工业集中区进行回访。通过勘察现场、访问村民、走访学校、考察企业等方式,调研组掌握了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染环境,破坏海洋生态和滩涂资源,侵害当地居民环境权益等情况,随后与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福清市环保局和福建省环保局的相关负责同志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积极治污,尽快建成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以保障福建省环保局对该工业集中区的“区域限批”收到实效。
自2007年11月福建省环保局对江阴工业集中区实行“区域限批”以来,该工业集中区及各级环保部门都做了一些工作,其中包括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动工建设。尽管这一工作已经比区内重污染医药化工企业的建成投产晚了七年之久,但毕竟让人感觉些许欣慰。
然而,与此同时,还有很多更加深刻的问题令人遗憾和担忧。江阴工业集中区作为福建省规划的省级医药化工基地,在实行“区域限批”近一年的背景之下,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仍然公开排污,管委会的招商工作仍在进行,甚至部分有意向进驻的重污染企业已在征地筹建,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持续受到侵害,海洋生态和滩涂资源已经遭到灭绝性破坏。
此次我会联合《法制日报》和《中国环境报》对江阴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研和曝光,我们将持续关注该案的处理进展,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促使企业加大治污力度,尽快停止侵害周边群众环境权益、破坏海洋生态和滩涂资源的行为,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海西经济区,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福建省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总排放口
福建省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排放明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