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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心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调研吉林油田污染土地案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8年11月5-9日,应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之邀,由我会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我会志愿律师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与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赴吉林省大安市两家子镇同庆村就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污染土地案进行了实地调研。

    通过与当地群众交流和查看现场,调研组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染情况基本属实,当地土地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盐碱化和石油类固体废弃物污染。随后调研组走访了大安市环保局、大安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这些土地中一部分属于国家法定保护的基本农田。在与红岗采油厂有关负责同志的交流中,调研组了解到之前红岗采油厂也曾多次对受损农户做出过一定数额的赔偿,但双方对赔偿的数额还存在一定争议。

    目前,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已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正式启动法律帮助程序,以促进该案更好更快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