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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城市两家镁制品企业环境污染案获积极进展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8年4月22日,我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受理了辽宁省海城市八里镇村民关于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城市八里镇民政福利电熔镁砂厂两家镁制品企业环境污染的投诉,并于10月22-24日指派专人赴实地进行了调研。
    调研中我们发现,两家企业在生产中,环保设施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粉尘、烟尘昼夜超标排放,污染严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污染问题,2008年11月14日,我会向辽宁省环保局发送了《关于商请妥善解决辽宁省海城市两家镁制品企业环境污染的函》,建议对这两家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确保企业在今后生产中,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2008年12月22日,我会收到了辽宁省环保局的回函(见附件),称辽宁省环保局于2008年12月3日赴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且海城市环保局已于2008年10月25日对两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两家企业已分别于10月28日和11月24日停产进行整顿。
    督查诉讼部将继续对该案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污染整改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