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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法律援助大庆苯污染案二审顺利开庭

时间 : 2009-06-02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9年3月16日,由我会提供二审法律援助的黑龙江省大庆市室内书柜苯污染致人死亡案,在大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案由我会志愿律师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冯秀华律师与黑龙江省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杨学臣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庭审中我会志愿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新证据,同时就一审法院的立案案由及适用有关法律条文提出了严重质疑,并与被上诉方就书柜在购买近两年后进行司法鉴定的目的、苯超标的适用标准问题及苯释放量符合室内环境标准能否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等问题展开辩论。
    目前本案由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审理结果择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