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09-07-24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2008年12月10日,我会就有关居民反映内蒙古乌海市乌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的投诉致函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商请该局妥善处理此次污染投诉。
2009年7月15日,我会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该污染投诉查处情况的回函(见附件),称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收到我会建议函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和内蒙古环境保护西部督察中心查办落实。通过现场环境监察发现,该厂目前固体废弃物存放过程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水处理厂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和流量计等设备;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厂区外西南侧渗坑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已依法对该企业采取了多项整顿措施,目前部分整顿措施已落实到位,其他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我会将继续对该案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治污措施落实到位,百姓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