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0-11-30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近日,由我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内蒙古扎兰屯水泥厂污染致郑金双人身损害赔偿案成功调解结案。
本案于2010年6月28日在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会法律中心联合志愿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胡玉来律师)对该案进行一审诉讼支持。11月中旬由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依法主持调解,污染受害当事人郑金双最终获得18万元的经济补偿。
版权所有 : 中华环保联合会 电话 : 010-51266665 传真 : 010-51230006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六层 ©2016 acef.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 : 京ICP备 0900130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620号
